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k-47 at 2007-6-15 03:55:
我都知邊個係破壞
八九六四
迫民主派落車成立臨時立法會
二十三條
三次人大釋法
中資收購傳媒
89-64當國家發生動亂之時-防爆警察就會出來驅散民衆維持安定
但當時中國根本就冇防暴警察。當時公安根本冇處理過此類事件
出動解放軍當然不妥當`89-64。如不平息中國定會出現又一次動蕩
迫民主派落車成立臨時立法會,當一個地區或國家的行政指令無法頒佈運行
時,立法會或議會給解散或重組。在當今世上西方國家亦常有發生
三次人大釋法,基本法最終解釋權在人大。當有爭論時人大出來解釋
有何問題?記得所謂民主派人士李乜銘都有份起草基本法。當時爲何
他不站出來反對?
中資收購傳媒。爲何中資不可以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