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歷史
5000年前已有先民足跡] 澳門地區從近幾年的考古發掘,特別是十多年前及1995年在路環島黑沙的沙丘中發掘出土的彩陶以及玉器,經鑒定,證實是四、五年前的珍貴古文物,與其同時出土的石斧等石器,同近幾年來在距離澳門不遠的珠海地區出土的同類文物,屬於同一文化系統,說明早在新石器時代,中華民族的祖先,已在澳門一帶的地區勞動、生息。澳門、路環、黑沙等地,早已是中國大陸的原始居民足跡所到之處。在商周時期,古代居民已在這些地區居住活動,所以,澳門、珠海出土文物中,有春秋時期的簋、罐以及戰國時期的陶器等。
[南宋末年始有華民定居] 一千幾百年內,澳門地區雖然有人跡所及,但畢竟還只是舟船隨季候風寄泊之地。人們推測澳門半島之有華人定居,是在南宋皇朝傾覆之際。當幾十萬南宋軍民乘船長驅到達澳門一帶,有的可能踏上這片半島汲取淡水、尋找食物,有的更可能將這片荒僻地辟成藏身之所。召集澳門半島上名為"永福古社"的沙梨頭土地廟,便相傳邕建於南宋末年。大約在南宋末年至元初,澳門半島上的望廈、(蟲右加豪)鏡等地,已是定居的居民點了。
[葡人未來澳已有媽閣廟] 在明成化年間,由居澳的福建莆田、泉州以及廣東潮汕等地的居民集資,興建媽閣廟。 始建時的媽閣廟,位於娘媽閣,初名海覺寺。媽閣廟歷史逾五百年,葡人商船最早來澳的,是在媽閣廟涉頭登岸,詢問居民地名。據說"馬交"(MACAU)之名乃由此而來,實為閩語娘媽的一音之轉而至。媽閣廟是天后廟,是澳門三大古廟之首。未有葡人來澳,便已有媽閣廟,便已有華人居澳。
[澳門問題的形成]
澳門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澳門問題是由中國封建王朝的腐敗無能和外國列強的入侵造成的。
1535年,葡萄牙人取得在澳門碼頭停靠船舶,進行貿易的權利;1553年,葡萄牙以曝曬船上水漬貨物為由,並通過賄賂當地中國官吏,進入澳門居住;至1557年起,他們每年須向當地中國官吏交納一定銀兩的地租,以換取在澳門居住的資格。
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中國晚清政府在西方列強的侵略之下,被迫割地賠款。葡萄牙政府也趁機發難。1845年,葡萄牙頒布法令,公然宣佈澳門為“自由港”,並拒交地租,以武力搶佔關閘,驅逐中國官吏,綁架中國士兵。1851年和1864年又先後強行將X仔與路環兩島劃入其管轄範圍,從而逐步完成了對澳門的佔領。
1887年,葡萄牙與中國清政府在北京簽訂不平等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迫使清政府允許葡萄牙“永駐管理澳門”,但該條約涉及的勘界問題經多次會談一直無法達成協定。1928年,當《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第四次期滿時,中國國民黨政府曾照會葡萄牙政府,聲明中止該條約,並與葡萄牙政府簽訂了新的《中葡友好通商條約》。新條約沒有提及澳門問題,葡萄牙佔領澳門的現狀沒有得到任何改變。1955年,葡萄牙頒布了《澳門海外省組織法》,擅自將澳門視為其“海外殖民地”。1974年,葡萄牙國內發生了反法西斯政變,宣佈放棄所有海外殖民地,承認澳門是中國領土,並於1976年頒布了《澳門組織章程》,規定澳門地區屬葡萄牙管治下的特殊地區,享有行政、經濟、財政及立法自治權。1979年中葡兩國建交,雙方就澳門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澳門是中國領土,目前由葡萄牙管理;澳門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在適當時機中葡兩國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澳門不是殖民地!]
所謂殖民地,通常是指一個獨立的國家因被他國佔領,管轄而失去應有的主權,以致于淪陷為他國的附屬地。如安哥拉曾被葡萄牙佔領成為葡萄牙的殖民地。澳門雖然也被葡萄牙佔領並受其管轄,但眾所週知,澳門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政府理所當然地對澳門享有神聖的主權,這一事實決不會因葡萄牙對澳門實施佔領或清政府與葡萄牙籤訂不平等的條約而有所改變,更不會因葡萄牙單方面將澳門視為其“海外省”而有所改變。由此可見,殖民地的概念,對澳門來講顯然是不適用的。
1972年3月8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黃華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主席時指出:“香港、澳門是屬於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結果。香港和澳門是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解決香港、澳門問題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殖民地’範疇。”這一立場體現了中國政府的一貫態度,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援。1972年11月,聯合國大會以99票對5票的絕對優勢,通過了將香港和澳門從世界殖民地名單上除去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