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持續不斷,深學媒體(Student Depth Media)早前派出12歲的學生記者進行採訪活動,該名學生記者採訪期間被警員質疑身份及帶往警署,被口頭警告後獲准離開。勞工處昨日(13日)去信該媒體,要求該媒體回應有關派出未滿13歲兒童進行採訪。
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余德寶指,深學媒體昨日(13日)收到勞工處信件,信中引用香港法例第57B章《僱用兒童規例》,而勞工視察科亦作出跟進,並要求該媒體於本月20日前,回應有關12歲的學生記者在尖沙咀採訪一事,而該媒體將諮詢法律意見後再作出回應。
余稱政府早前表示希望與傳媒溝通及改善關係,但突然「秋後算賬」去信深學媒體,對此表示詫異。余又認為,公眾活動現場有機會發生危險,受傷與否難以預料,受傷機率與年紀無關。他又指,平日有小朋友在街道賣旗,亦有參加電視節目製作,稱只要結伴而行、遵守團體指引便可減低風險,重申職業與年紀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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