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桃園一名13歲女童在2020年被一名男網友以裸照要脅性交易,向當地警方報案後協助誘捕男網友,卻在警方監視下被載上車、脅迫口交得逞,事件近日隨性侵案判決曝光,引發社會譁然。
桃園市警局22日(周六)表示,依傷害罪及廢弛職務罪嫌,將涉案的中壢分局偵查隊2名警員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該2名警員及時任分局長、偵查隊長都記過。
綜合台媒中央社等報道,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張姓男網友2020年11月間在「JD交友軟件」上與當時年僅13歲的女童聯繫,引誘女童從事性交易,並要求女童自拍裸照傳給他。
由於女童未赴約,張男多次以公布裸照為要脅,要女童完成性交易;女童因此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報案,並配合警方聯繫張男,假裝同意性交易,相約在中壢區一家麥當勞前碰面,由警方埋伏實施誘捕。
其後張男讓女童上車後,將她載到距離麥當勞約2、300米的路邊停車,並命令女童口交,女童在畏懼下妥協,隨後被載回麥當勞,此時埋伏的警員才出面將張男拘捕。
桃園地檢署偵查該案時,女童並未提及這段配合警方誘捕時遭受性侵的過程,而是在法院審理中說出這段經過。桃園地方法院日前以脅迫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等判處張男有期徒刑8年。
桃園警察局中壢分局則表示,有再三告知女童不得單獨上車離開警方視線,但女童卻突然上車,警員一度跑上前追趕,卻沒追上;偵訊時女童對車內發生的事情也並未提及。
事件引發台灣社會譁然,立委、議員相繼砲轟,眾多網友也到中壢分局的Facebook粉絲團留言表達不滿,除了留下「噁心」、「可恥」等語,甚至批評警方是「性侵共犯」。
律師:明顯違法、不當偵查行為
律師陳又新怒批中壢分局「你算甚麼警察」,又指讓一名未成年女童當誘餌誘捕疑犯,這是明顯違法、不當偵查行為,更遑論警察根本沒有妥善規劃就貿然執行,害得女童遭遇被侵害的結果,簡直糟蹋一個孩子的信任、毀了一個孩子。
桃園市警局22日表示,本案偵查人員未能注意女童人身安全,損及被害人重大權益,對此深表歉意,將涉案的中壢分局偵查隊2名警員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該2名警員及時任分局長、偵查隊長都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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