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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一生

與日條約


《中日民四條約》文本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袁世凱政府要求德國把侵占的山東半島權益交還中國,遭拒。當時美國注意力已轉移至歐洲,而英國則希望日本能成為在其遠東的盟友,日本於是在8月23日以英日同盟(協約國)為理由出兵占領了德國在中國的勢力範圍山東膠州灣和膠濟鐵路沿線地帶。袁世凱政府分別在1914年11月18日和1915年1月7日兩次要求日本政府從中國撤軍。

民國初期,臨時大總統孫中山所主導的南京臨時政府為從日本獲取資金,打算與日本軍部關係密切的三井物産森恪簽訂近乎出賣中國主權的《中日合辦漢冶萍借款合同》。[39]1915年2月2日,日本趁歐美各國無暇東顧之際,秘密向袁世凱提出了五號共計二十一個條款(簡稱《二十一條》)的無理要求,而其中部分條款就是以孫中山早前提出的若干出讓中國主權的條款為底本,如有關漢冶萍公司的條款[39]及孫中山與森恪之間達成的以租借滿洲給日本為條件的秘密借款案。[40][41]日本還逼迫袁世凱政府承認日本取代德國在華的一切特權,進一步擴大日本在滿洲及蒙古的權益,以及承諾聘用日本人為顧問。日本的要求等同於將中國納入成為其保護國。美國聞訊雖對日本提出抗議,但日方並沒有收回其主要要求。
經過
《中日民四條約》文本

從1915年2月2日到5月7日,歷時105天,袁世凱政府與日方談判20多次。在談判中中國代表對日本的要求多有抵制。袁世凱政府採取各種辦法拖延時間並向社會各界透漏日本之無理要求,以期國際社會干涉此案,並喚起國內輿論討伐日本,國內民眾反對《二十一條》的呼聲日漸高漲,4月26日,日本代表提出最後修正案,做出一些小讓步。5月1日中國方面提出修正案,仍堅持自己的立場,於是日本政府刪除對中國最為不利的第五號要求。[42]5月6日,袁世凱在《大總統袁世凱致各省電》中稱:
“
……中國沿海港灣、島嶼不可讓與或租於他國、聘用日本顧問、中日合辦警察、軍械等為『其制我死命最要之點』。在我國不宜因此決裂,蹂躪全局。但應盡心竭力,能挽救一分,即收回一分之權利。
”

日本政府終於惱羞成怒於5月7日向袁世凱政府發出最後通牒,[43]限5月9日下午6點前答覆,否則將執行必要之手段。[42]此時的日本擺出大戰一場的姿態,軍艦在渤海一帶游弋,山東、奉天兵力增加,關東戒嚴,日僑紛紛回國。5月8日袁世凱召集政府要員開會,袁世凱認為日本已收回對中國最為不利的第五號各條款,其他條款已非亡國條件,為避免開戰,所以接受日本條件。他說:
“
……我國雖弱,苟侵及我主權,束縛我內政,如第五號所列者,我必誓死力拒。外交部恪守我的指示,堅拒到底,盡了最大之力……如今日人最後通牒已將第五條撤回,凡侵主權及自居優越各條亦盡力修改,並正式聲明將來膠州灣歸還中國。在南滿雖有居住權但須服從警察法令及課稅各條亦與中國人一律。因此,與初案相比已挽回許多……我國國力未充,目前尚難以兵戎相見。故權衡利害而不得不接受日本之最後通牒,是何等痛心,何等恥辱!……經此大難之後,大家務必認此次接受日本要求為奇恥大辱,本臥薪嘗膽之精神,做奮發有為之事業。舉凡軍事、政治、外交、財政,力求刷新,預定計劃,定年限,下決心,群策群力,期達目的……希望『埋頭十年,與日本抬頭相見』[43]
”

在日本的脅迫下,袁世凱政府5月9日在回應了日方的最後通牒後將當日定為中國國恥日,史稱五九國恥。此後,雙方分別準備簽約事宜,在條約文字內容上仍有不少折衝,最後於5月25日在北京簽署《關於山東省之條約》、《關於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之條約》及13件換文[j],總稱《中日民四條約》,與《二十一條》原案比較,中國損失相較於原案已儘可能減小到最低程度。[45]近年來一些新資料表明,條約簽訂之前袁世凱政府還有另一重壓力,當時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凱面遞《二十一條》時曾說:
“
……彼等(指中國革命黨)與政府外之有力日人有密切之關係,除非中國政府給予友誼證明,日本政府不能阻止此輩之擾亂中國……[46]
”

日置益的話讓袁世凱倍感壓力,袁世凱政府因此罵孫中山「將效法吳三桂,引外兵擾亂本國」。日本外務省檔案館現存一份孫中山與日本簽訂的《中日盟約》[k][48]。孫中山甚至承諾把滿洲作為日本的特殊地區,承認日本擁有移民和開拓的優先權。[49]日本以《二十一條》逼迫袁世凱,袁世凱政府與日本周旋、拚命外交之時,流亡海外的黃興等人都顧全大局,力主暫停反袁活動,一致對外。孫中山卻秘密與日本人暗中聯繫,甘心接受比《二十一條》更為苛刻之條款,以換取日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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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憲背景

1915年夏,北京政局動盪不定,共和政體以來亂象不斷,《二十一條》剛交涉結束,「共和不適於中國國情」之言論不斷在社會上傳播。8月3日,由通曉中國事務的前哈佛大學校長查爾斯·艾略特為袁安排憲法顧問弗蘭克·詹森·古德諾發表《共和與君主論》稱:「......大多數之人民智識不甚高尚......由專制一變而為共和,此誠太驟之舉動,難望有良好結果......中國將來必因總統繼承問題『釀成禍亂』......如一時不即撲滅,或馴至敗壞中國之獨立......中國如用君主制,較共和制為宜,此殆無可疑者也」[52]。從世界形勢看,當時採用君主立憲政體的強國亦不在少數。

8月14日,有十三太保[l]之稱的楊度和孫毓筠等人成立籌安會,發文支持施行君憲。楊度認為,國家須一元領導才能安定,在安定環境中才能立憲,並逐漸富強。他指出,只有君主立憲才能救中國,其一:中國人文化程度低,共和難以立憲,只有君主才能立憲;其二,共和國選舉總統時易動亂。[53]8月23日,籌安會召集各省文武官吏和商團進京商討國體事宜,除少數表示擁護共和外,大都表示必須改變國體。[52]8月25日,蔡鍔等北洋軍人請願帝制。袁克定亦偽造《順天時報》[m],營造日本支持袁稱帝的氛圍。[50]

9月1日,參政院開幕,請願團紛紛向參政院請願施行君憲制。蔡鍔、沈雲沛、周家彥等人也在同日請願改變國體。袁世凱在9月6日說:「本大總統所見,改革國體,經緯萬端,極應審慎,如急遽輕舉,恐多窒礙。本大總統有保持大局之責,認為不合事宜」。梁士詒又在9月19日成立全國請願聯合會,向參政院呈上二次請願書,要求召開國民會議,票決國體。[52]10月6日,參議院收到建議改國體為君憲制的各省代表請願書83件。依參政院起草的《國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由全國選出的國民代表共計1993人於1915年12月11日上午9時就國體變更問題投票,結果全票通過君憲制。[52]當日,各省代表請袁接受推戴書,袁以「民國初建,本大總統曾向參議院宣誓,願竭力發揚共和,今若帝制自為,則是背棄誓詞」為由婉拒。當晚,孫毓筠等人又以參政院總代表的名義呈遞二次推戴書,稱:
“
……前此之宣誓,有發揚共和之願言,此特民國元首循例之詞,僅屬當時就職儀文之一。當日之誓詞根於元首之地位,而元首之地位,根於民國之國體。國體實定於國民之意向,元首當視乎民意為從違。民意共和,則誓詞隨國體而有效;民意君憲,則誓詞亦隨國體力變遷。今日者,國民厭棄共和,趨向君憲,則是民意已改,國體已變,民國元首之地位已不復保存,民國元首之誓詞當然消滅。凡此皆國民之所自為,固於皇帝渺不相涉者也。[55]
”

12月12日,袁世凱宣布改次年為洪憲元年,準備即皇帝位[56]:1416當日早上,袁世凱申令「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但億兆推戴,責任重大,應如何厚利民生,應如何振興國勢,應如何刷新政治,躋進文明,種種措置,豈於薄德鮮能所克負荷。前次掬誠陳述,本非故為謙讓,實因惴惕文縈,有不能自己者也。乃國民責備愈嚴,期望愈切,竟使子無以自解,並無可諉避」[55],袁接受第二次推戴後,擬定《新皇室規範》:
中華帝國國旗
“
……親王、郡王可以為海陸軍官,但不得組織政黨,幷擔任重要政治官員;永廢太監制度;永廢宮女採選制度;永廢各方進呈貢品制度;凡皇室親屬不得經營商業,與庶民爭利……[57]
”

此後,中華帝國進入籌備階段[58]:7,欲改年號為洪憲,意為洪揚憲法,總統府改為新華宮。然而蔡鍔、唐繼堯等人在1915年12月25日聯名通電全國,宣布雲南獨立,舉行護國運動,西南爆發反袁運動。袁得知消息後,於12月29日下令免去蔡鍔等人職務,稱蔡鍔討論國體問題時,曾聯合北京的高級軍官首先署名主張君主立憲,後請假出國就醫,怎會秘密回到雲南,袁世凱不相信蔡鍔欺騙自己,但無論宣布雲南獨立的通電是否受人脅迫或被奸人捏造,唐繼堯、何可澄都應承擔地方之責,蔡鍔行跡詭秘,不知遠嫌,所以將他們三人免職,聽候查辦。[59]原令如下:
“
……蔡鍔等討論國體發生之時,曾糾合在京高級軍官,首先署名,主張君主立憲,嗣經請假出洋就醫,何以潛赴雲南,譸張為幻,反覆之尤,當不至此。但唐繼堯、何可澄既有地方之責,無論此項通電,是否受人脅迫,抑或奸人捏造,究屬不能始終維持,咎有應得……蔡鍔行跡詭秘,不知遠嫌,應著褫職奪官,並奪去勛位勳章,由該省地方官勒令來京,一併聽候查辦。


中華帝國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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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帝國結束


1916年袁世凱葬禮

蔡鍔當初多次勸進袁世凱君主立憲制,後來卻又起兵討袁,袁世凱才明白自己被蔡鍔欺騙了。[59]1915年12月雲南起義爆發後,袁世凱組織北洋軍征伐滇軍,互有勝負。與此同時,中華革命黨和日本帝國也趁機活動,日本早在1916年初就開始密切關注中國動向,袁世凱政權並不符合日本在華利益,因此日本在背後以各種手段支持反袁勢力。[n][9]雖然部分官員及參政院奏請袁世凱早日登基,[o]但隨著戰勢的加劇,人心不穩,黔、蜀、粵等省相繼宣布獨立,馮國璋於1916年3月18日聯合5名將軍[p]發密電致各省將軍,就迅速取消帝制、懲辦禍首、停戰議和等徵求各省將軍同意。袁世凱在內外交困之下,於1916年3月22日召秘書張一麟起草文告宣布取消君主立憲國體,退回各省區推戴書,所有籌備事宜停止,中華帝國隨之流產,張一麟憶述當時情形:
“
……那天,項城把我叫去說:『我糊塗,沒能聽你的話,以至於此。』……他意思是直接命令取消,並將擁戴書焚毀。我說:『這件事你是被小人蒙蔽了』。袁回答說:『這件事是我自己不好,不能怪罪別人』,袁還曾說:『吾今日始知淡於功名、富貴、官爵、利慾者,乃真國士也。仲仁在予幕數十年,未嘗有一字要求官階俸給,嚴范孫(嚴修)與我交數十年,亦未嘗言及官階升遷,二人皆苦口阻止帝制,有國士在前,而不能聽從其諫勸,吾甚恥之。……總之,我歷事時多,讀書時少,咎由自取,不必怨人……』
”

為日本去一大敵,看中國再造共和
————袁世凱臨終遺言

袁世凱在《撤銷帝制令》中申明,民國建立以來變故紛乘,憂國人士多主張恢復帝制以結束爭端。1913年後,主張帝制的聲音不絕於耳,每次都遭他呵斥。1915年形勢有變[q],多數人都說若不施行君主立憲制,就不能救亡圖存。且看墨西哥革命後的內戰及葡萄牙第一共和國成立後爭權奪利的鬥爭,越南、緬甸一定會步其後塵。帝制論者言之有理,各界紛陳來電呼籲帝制。而自己一再聲明有維護國體之責,但主張帝制者依然堅持,所以他決定由國會解散國體,大家一致贊成君主立憲。他說,數千年來帝王子孫之禍不斷,而主張帝制者本意是鞏固國基,然愛國誤入歧途足以害國。反帝制者也發表了政見,但不能矯枉過正,危機國家。他望各方摒棄異見、同心協力,神州華裔不應同室操戈。並將所有責任歸咎於己,不怪罪他人。[62]

直至袁世凱對內宣布取消帝制都未正式登基,年號洪憲僅在內部流傳,對外仍稱民國,[60]故袁世凱仍是民國大總統,取消帝制後滇軍仍堅持要袁下台。革命黨人繼續動亂。5月4日,梁�ㄥW電勸段祺瑞出以果斷,勸袁退位。5月6日,袁世凱通電陳宧,同意退位,但需要先商定善後。馮國璋聯絡各省於5月17日組織召開《南京會議》,因各省區將軍代表謀略不一,會議無果而終。[60]

早在3月27日,袁的身體即出現病狀,報載袁病失音,疑係中毒[60]。5月16日,袁的腰和枕骨出現疼痛症狀,飲食銳減,不能入寐。5月28日袁病重,顏色憔悴。6月3日病篤,飲食即吐,小便癃閉。6月5日中午袁猝暈,6月6日上午10時15分袁逝世。[60]袁謝世之日,他的書案上有他親筆書寫的一句話「為日本去一大敵,看中國再造共和」。[11]儘管他在遺囑中說「余之死骸勿付國葬,由袁家自行料理」,繼任者黎元洪則以「民國肇建,......(袁世凱)奠定大局,苦心擘畫,昕夕勤勞,天不假年......所有喪葬典禮......務極優隆,用符國家崇德報功之至意」命國務院為袁世凱舉辦一場集古今中外皇庶官民新舊典章於一舉的國葬。令各官署、軍營、軍艦、海關下半旗二十七日,6月28日出殯日全國下半旗一日,鳴炮108響,京師學校當日停課。[10]北洋政府根據其「葬吾洹上」的遺願,委派河南巡按使田文烈趕赴河南安陽慎選堪輿,勘定吉壤,最終選定洹水北岸,工程持續近兩年,由北洋政府撥款50餘萬銀元,徐世昌、段祺瑞、王世珍等8人募捐25萬餘銀元建成,[10]陵墓被稱為「袁林」,佔地近130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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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北洋政府時期極具中國傳統文化特色的十二章國徽

滿清入主中原後,中華傳統的禮儀風俗和文化思想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64]漢族出身的袁世凱在恢復中華傳統文化上不遺餘力,逼滿清宣統帝退位之後,1912年9月20日,袁世凱頒布《尊崇倫常文》,提倡國民尊崇倫常,他在《通令國民尊崇倫常文》中說:
“
中華立國以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為人道之大紀。政體雖更,民彝無改,......本大總統痛時局之阽危,怵紀綱之廢弛,每念今日大患,尚不在國勢,而在人心。苟人心有向善之機,即國本有底安之理。[65]
”

1913年6月22日,袁世凱頒布《尊崇孔聖文》,並在《中華民國憲法草案》里規定:「國民教育以孔子之道為修身大本」。1914年8月頒布《暫行祭祀冠服制》,這是一部以明代祭服制度為主體,結合「周制」概念擬訂的祭祀冠服條例,恢復漢服式祭服,並於同年冬至在北京天壇舉辦具有漢人政權特色的祭天典禮。1914年9月25日,袁世凱又頒布《祭孔令》,明令中央和各地方須在孔子誕辰之日舉行祭孔活動,並於28日舉行中華民國官方首次「官祭孔子」活動,又令財政部撥款修繕北京孔廟。1914年11月3日,袁世凱在《箴規世道人心告令》中稱「忠孝節義」為國粹,指責亂黨破壞中國社會秩序:
“
民國初年,一二桀黠之徒,利用國民弱點,遂倡為無秩序之平等,無界說之自由,謬種流傳,人禽莫辨,舉吾國數千年之教澤掃地無餘。求如前史所載忠孝節義諸大端,几几乎如鳳毛麟角之不可多得......一個國家不必愁貧,不必憂弱,惟獨國民道德若喪亡,則乃必魚爛土崩而不可救。[66]
”

另外,華人四大節日與春節的設立也與袁世凱有關,春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有關史料記載,中國春節可上溯至4000多年前,而現行的春節歷史卻很短,1913年,袁世凱批准以農曆正月初一為「春節」,並同意春節例行放假,從1914年開始實行並延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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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軍操練場景

1903年起,袁世凱開始著手中國軍事現代化的工作,在中國軍制改革、軍事教育、建軍治軍、近代警察制度等方面做出大量有益嘗試。在華北組建中國近代第一支新式軍隊,僱傭德軍教官,創辦警、步、馬、砲、工、輜等兵科,設立現代化的通訊兵學校,培養大批軍事人才,先後有5人當上中華民國總統或總理。至接掌北洋,裁撤舊軍改編警察,令中國軍警分離,清末巡警制度的創立是中國警察制度近代化的開始。[68]

對外軍事方面,袁在1884年朝鮮王朝的甲申政變中,在無法得到國內指示的危機時刻,當機立斷,率軍擊退日軍,瓦解了朝鮮親日派和日軍顛覆朝鮮政權的圖謀。之後,在袁任清朝駐朝鮮大臣期間,他盡一切可能擴大中國在朝鮮的影響力,成為朝鮮王朝內最有權勢的人物,全面掌握朝鮮的商業、外交事務和內政。[69]義和團運動爆發後,在山東的袁世凱與兩廣的李鴻章、湖廣的張之洞,兩江的劉坤一,一起組織了東南自保運動,反對朝廷對於義和團的支持、也反對朝廷對外國的宣戰,並在他們的管轄範圍內鎮壓拳民,保護在華外國人的安全。雖然這一政策對於民族主義者來說具有反動性,但是也正是這一政策使得經濟昌盛的東南地區,避免了義和團運動帶來的社會混亂與外國武力的入侵。[70]
經濟方面

工業方面,他積極發展實業經濟,1905年,他出面籌錢,督修了中國人自己建造的第一條鐵路京張鐵路,自1912年到1914年這3年間,新開的工廠為4000多家,民族資本興建的麵粉廠、火柴廠、捲菸廠、造紙廠以及採煤、冶煉企業,得到長足發展。袁世凱在遭譴歸隱之後還說出「官可不做,實業不可不辦」的話。袁世凱當政時期,頒布實行了一系列有利於中國民族工業發展的經濟政策,扶持弱勢的民族工商業,提倡國貨,增加進口稅並減少出口稅,加強國貨競爭力,擴大國貨銷售市場。[71]

農業方面,袁世凱在興辦農業教育、創設農業基金和推廣農業新技術方面做出嘗試。[72]

財政金融方面,袁世凱籌公債、整頓稅收、開辦銀行、疏通金融、改革幣制,這些舉措不僅緩解了當時的財政危機也促進了中國近代財政金融的現代化。

在對外經濟交往方面,袁世凱主動對外開放,開通商埠,這在近代中國對外開放的歷史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袁世凱主張引進外資和僑資,前後素志不移,這在蘇杭甬鐵路、文辭協議、中美輪船公司等問題上即有體現。經過袁世凱的治理,中央財政也有很大改觀,從民國初年的借債度日到每年庫存可余兩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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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袁世凱(中)視察京師大學堂譯學館,與該館監督和學官大臣合影

袁世凱興學重教,主張廢除科舉,興辦新式學校,積極倡導學子留洋。在他的努力和堅持下,中國沿襲一千多年的科舉制度被廢除[75],在財政捉襟見肘的情況下,袁世凱寧可壓縮軍隊,也要推廣全部免費的新式學校,即四年制初級小學。[50]他反覆強調教育的重要性:國家之繁榮昌盛,實繫於國民之品德、知識和體力之高超,若欲提高此三者之水平,必得強化公民教育。[50]袁世凱曾上奏《山東試辦大學堂暫行章程折稿》,同時調蓬萊知縣李於鍇進行籌備,《折稿》獲光緒皇帝批准,山東大學的前身山東大學堂正式成立,為山東高等教育寫下濃重一筆。[76]袁世凱任直隸總督期間,頒行了一系列教育法規,創建學校司、提學使司、勸學所等近代新式教育管理機構,形成河北近代教育行政管理體制。另外,他多方籌措經費,培養師資,編輯新教材,創建新式小學、中學、大學和各種軍事學堂、實業學堂等新教育設施,建立河北近代新教育體系,從而使河北教育擺脫了舊教育的羈絆,步入近代化的發展軌道

袁世凱在政治層面的成果體現在清末政體、官制改革、近代法律、地方自治、維護領土完整等方面。袁對中國民主化進程的推進起了積極的作用,袁世凱在晚清時期高舉「立憲」大旗,幾乎是孤軍奮戰請求立憲,對晚清憲政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他的逼宮下,滿清皇帝退位,亞洲第一個共和國中華民國得以成立。[5]袁世凱作為編纂官制大臣,直接參與官制改革的討論與決策,在官制改革中的作用舉足輕重,[78]他對文官的等級、任用、考試、懲戒、保障、甄別、恤金、待遇均制定了專門的法律,初步形成了一套文官管理制度,其中文官候選人考試,以考察行政能力與一般知識為主。並建立廉政機構,設置平議院,專門審理官員犯罪案。[79]在法律建設上,袁世凱大力提拔、舉薦和重用新式法律人才,改革和完善近代司法制度,對引進西律、修訂舊律,加強中國法制現代化起到重要作用。[68]袁世凱還是地方自治制度的積極參與者,在天津推行地方自治、試行普選制開全國先河,其成效影響深遠,直隸省(今河北省)也因此成為當時的模範省。全國各地借鑑天津地方自治的成功經驗,地方自治之花遍地開放

禁毒禁賭也是袁世凱的一貫主張。清末的煙館是重要的社交場所,風氣敗壞,直隸總督袁世凱在1907年5月19日上奏的《預籌革除鴉片折》中表示:「鴉片之害,荼毒生靈,虛糜金銀,不可勝計,實為中國貧弱之源」,[81]袁世凱所領導的直隸省設立了200餘個戒菸分所,先後剷除煙館800多個,查獲秘密販煙案1300起,在禁止種植罌粟方面,他多次頒布曉諭,倘有偷種之戶,立將煙苗划去,地畝充公。[82]當選民國總統後,袁世凱更是規定吸鴉片者立即戒除,販者分別停歇,種植者若不將煙田改種他物則一律治罪,凡官員故縱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治,期間頒布的《禁菸令》至少有七次之多[r]。在禁賭方面,袁世凱自小站練兵時期就禁止軍隊賭博,在其制定的《簡明軍律二十條》中有兩條為罰律,其中之一即是關於賭博,犯者插箭責罰。[83]直隸總督時期,在直隸師範學堂和小學堂《學堂條規》中規定學堂上下人等一概嚴禁賭博,違者由總辦分別責飭開革。任職民國總統後,袁世凱則以法令的方式禁賭,1912年6月頒發的《暫行新刑律》對賭博者、開設賭場者規定有不同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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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


袁世凱與母親的合影


周妃(左)、閔氏(中)、翠媛(右)


袁世凱與兒女合影

袁世凱一妻九妾,有十七個兒子、十五個女兒、二十八個孫子、三十一個孫女,兒孫總和達九十一人。

    妻 于氏(河南沈丘縣財主于鰲之女)
        第一子 克定,娶吳大澂之女吳本嫻為妻。

    第一妾 沈氏(蘇州人,未生育子女)

    第二妾 李氏(朝鮮人,第三妾金氏兩個陪嫁姑娘之一)
        第一女 伯禎,嫁張人駿子張允亮。
        第五子 克權,娶端方女兒為妻。
        第七子 克齊,娶孫寶琦女兒為妻。
        第十子 克堅,娶陸建章的女兒為妻。
        第十二子 克度,娶富商羅雲章的女兒為妻
        第六女 籙禎,嫁孫寶琦兒子。

    第三妾 金氏(朝鮮王族夫人之表姊妹,兩班出身)
        第二子 克文,娶劉梅真為妻。
        第三子 克良,娶張百熙的女兒為妻。
        第三女 叔禎,又名袁靜雪,嫁楊士驄(楊士琦弟)之子楊毓珣。
        第八女 環禎(早亡),
        第十女 思禎,嫁鄒文凱(北京憲兵司令)

    第四妾 閔氏(又作吳氏,朝鮮人,第三妾金氏兩個陪嫁姑娘之一)
        第四子 克端,娶天津鹽商何仲璟之女何慎基為妻。
        第二女 仲禎,嫁薛福成的孫子薛觀瀾。
        第四女 次禎(早亡)
        第七女 復禎,嫁蔭昌子蔭鐵閣。

    第五妾 楊氏(天津楊柳青人,小戶人家,精明能幹)
        第六子 克桓,娶陳啟泰之女陳征為妻。
        第八子 克軫,娶周馥之女周瑞珠為妻。
        第九子 克玖,娶黎元洪次女黎紹芳為妻。
        第十一子 克安,娶天津鹽商李士銘的女兒李寶慧為妻。
        第五女 季禎,嫁陸寶忠之子。
        第十五女 玲禎(早亡)

    第六妾 葉蓁(南京人)
        第十四子 克捷,娶北京女招待王氏為妻。
        第十七子 克友,娶京劇演員於雲鵬的女兒為妻。
        第九女 福禎
        第十一女 奇禎
        第十二女 瑞禎

    第七妾 張氏(河南人,未生育子女)

    第八妾 郭寶仙(蘇州人)
        第十三子 克相,娶那桐的孫女張壽芳為妻,後又娶陳炳焜女兒陳思行為妻。
        第十五子 克和,娶鹽商張調宸之女為妻。
        第十四女 怙禎,嫁曹錕的長子曹士岳。

    第九妾 劉氏(第五妾楊氏一個丫頭)
        第十六子 克藩,早亡。
        第十三女 儀禎,在季禎死後,續嫁陸寶忠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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