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今日(16日)公布,即日起進口價200元以上的烈酒,200元以上部份的稅率減至10%;而200元及以下部份,及進口價在200元或以下的烈酒,稅率維持不變。
李家超指,香港現時對烈酒,即酒精濃度多於30%的酒類徵收進口價100%的稅款。為促進烈酒貿易,帶動物流和儲庫、旅遊和高端餐飲消費等高增值產業發展,政府參考取消紅酒稅帶動紅酒貿易的成功經驗,減低烈酒稅。即日(16日)起,進口價200元以上的烈酒,200元以上部份的稅率由100%減至10%,而200元及以下部份,及進口價在200元或以下的烈酒,稅率則維持不變。
政府消息人士指,有關安排為希望推動高價值烈酒貿易,同時考慮市民健康,因為即使在新安排下有85%烈酒無減稅,相信沒有誘因令大眾增加飲酒,形容做法為平衡財政和市民健康。該人士又提到,現時烈酒稅收益為7億,預計推出新安排後會減少2億稅收,當局未有估算減稅後會推動多少經濟收益,但期望可以帶動貿易;當局亦未評估減稅後國酒抑或洋酒會更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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