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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點錯相」將無辜男子打至滿身傷 臉部需縫多針

台灣警察「點錯相」將無辜男子打至滿身傷 臉部需縫多針







台灣新北市三重警分局二名員警20日晚埋伏抓通緝犯,錯將黃男認成通緝犯,導致黃男「拒捕」反抗受傷,造成黃男臉部縫了多針、肢體多處擦挫傷,怒控員警施暴,提告傷害、妨害自由、強制。21日分局依法將兩員警移送法辦,22日考績會做出懲處,翁、江兩員警記各過一次,所長負連帶責任申誡2次。

據了解,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江姓、翁姓員警,20日穿著便衣在後竹圍街175巷埋伏查緝一名有槍砲等前科的毒品、竊盜通緝犯。
當天晚上約9時許,翁員見黃男走近通緝嫌犯所騎的機車旁,衝前攔查並表明警察身分,未料二次詢問黃男「是不是李某某」,黃男都未予理會。

第三次翁員將手放在黃男左肩三次詢問,不料黃男情緒激動,掙脫反過來勒住翁員後頸,二人甩倒地上扭打,另名江姓員警看見,上前合力制伏,待隨後支援制服警力趕抵,將黃上銬帶回派出所,才知抓錯人。黃男當天怒告2警傷害、妨害自由、強制罪,分局也依法受理並將翁、江兩員移送法辦。

今天上午三重警分局朝開考績會,決議翁、江兩員警因,因執勤造成質疑,致影響警譽,各予記過一次;派出所所長則負連帶責任,予以申誡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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