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6日)正調查一宗懷疑與進食河豚有關的中毒個案,並提醒市民切勿進食河豚。該宗個案涉及1名22歲男子,他曾於前日(4日)傍晚,在尖沙咀厚福街12號藍馬商業大廈5樓的食肆「燒烤堂」進食河豚魚乾,並於約5個半小時後出現嘴邊及四肢麻痹和刺痛、心悸和虛弱等徵狀,他昨日(5日)前往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求醫,毋須入院,現時情況穩定。
中心提醒,進食河豚是河豚毒素引致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河豚毒素是一種毒性強烈的水溶性神經毒素,可影響中樞神經系統。該毒素是一種耐熱毒素,主要集中於河豚的肝臟、生殖腺、皮膚等器官,不會在烹煮、風乾或冷藏過程中被分解。中毒後可影響呼吸及血液循環系統,嚴重可能會致命。現時並沒有已知的解毒劑或抗毒素可分解河豚毒素。中心建議市民應避免購買及自行宰洗河豚或不知名魚類作膳食用途,以預防河豚毒素引致的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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