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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襲鳳姐妻脫罪 鳳姐:騙盡80萬積蓄拳打腳踢

青年涉襲鳳姐妻脫罪 鳳姐:騙盡80萬積蓄拳打腳踢



年輕港鐵駕駛員被指在召妓後,熱烈追求比他年長15年的38歲鳳姐,兩人拍拖僅一年即「拉埋天窗」,詎料男方婚後被指「反轉豬肚」,向妻索80萬元積蓄後「變臉」要離婚,更涉嫌向妻子拳打腳踢。男方昨原就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受審,經審訊後被裁定表證不成立脫罪。現年25歲的被告曾錦榮,原被控於今年3月24日在土瓜灣益豐大廈一單位,即與女事主劉琳婚後的住所內襲擊對方,兩人現時正辦理離婚手續。
2000年持單程證來港的劉琳昨供稱,早年她曾有一段婚姻,與前夫育有兩名現年6歲及7歲的女兒,後來離婚收場。
被告光顧數次「傾出咗感情」
曾任職美容業的劉於2010年4月起當鳳姐,並在色情網站登廣告。她坦言當時為「搵老公」多於「搵客」。同年8月劉邂逅被告。劉昨在庭上憶述被告光顧數次後,即開始與她談心,又每晚通電話,終「傾出咗感情」。
劉昨在庭外指兩人拍拖期間,她曾多次提出分手,「佢(被告)年紀咁細,點會鍾意我咁大年紀?」但被告「又跪又喊」,又曾說「真係好愛你,想搵你做老婆」,兩人終在一年後結婚。
稱被勸為將來勿從良
劉續在庭指出,婚後一度打算不再做鳳姐,但被告着她「做住先」,又稱為將來「生活好啲」,她應多掙錢。劉又稱,被告曾安排她到加拿大及澳洲賣淫,但澳洲一役她被拒入境。劉指被告於去年10月向她表示想置業,劉即給被告80萬元作首期,詎料錢甫得手,被告於兩個月後即提出離婚,又經常不回家。
指取錢兩月後要求離婚
直至今年3月事發當日,劉在家中要求被告不要離婚但被拒,她遂拉着被告衣服企圖阻止他離開。劉表示,被告先後拳打其頭部及前臂5下及10多下,劉跌倒後,被告又腳踢其腹部及陰部,並用硬物擲其腳趾。被告後來陪劉看醫生後離去,之後全無音信。劉心灰意冷下,終在一星期後報警。
辯方則指出,被告沒有騙去劉的80萬元,劉自去年中起已對被告感情轉淡,反指她不時打被告。當日兩人爭執期間曾雙雙倒地,劉在掙扎期間受傷。
辯方爆事主有所隱瞞
辯方又在庭上大爆劉曾隱瞞其每月3、4萬元的收入,但仍領取綜援,又指她曾到加拿大賣淫當「黑工」,裁判官終亦認為劉的誠信令人憂慮,相信事件亦有可能是如辯方所說,劉在與被告爭執期間受傷,終裁定案件表面證供不成立,被告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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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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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幾人渣wor:icon9.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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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條女多過信條仔
希望大家都食到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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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捉條仔去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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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男既犧牲唔少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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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與嫖客唔可能有美滿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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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idit 於 2012-8-10 08:56 發表
妓女與嫖客唔可能有美滿婚姻。
按摩女一樣
那個男人不介意她們的過去
尤其是出街撞正老襟被評頭品足
若是同事親戚更顏面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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