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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1212/00184_016.html
三名佔中發起人上周宣布結束逾兩個月的佔領行動,並呼籲兩個學生組織退場,其後更主動到警局自首為佔領行動負責。不過,他們卻公然呼籲香港人在退場後作出不交稅及不交租等不合作運動,雖然薪俸稅僅佔政府收入的很低比例,此舉亦對政府財政收入的影響甚微,但如果納稅人因不交稅而被判罰應該由誰來承擔呢?這是損人不利己的下作行為。而且,佔中人士揚言在清場後將會重返!他們的用意究竟何在?社會大多數人士都已經不支持佔領行動,我奉勸所有青年人都不應該再參與這些鬧劇。
示威青年 背景複雜
佔中發起人在宣布退場前夕,兩個學生組織曾發動包圍政府總部的行動。示威者帶備頭盔和盾牌,堵塞政府總部和龍和道,與警員多次衝突推撞。警方事後在金鐘一帶搜獲到多件攻擊性物品,包括多支長形鐵棒、竹枝、鑲有鐵釘的木卡板、磚頭及內藏木板和鐵釘的盾牌等等。示威者的行為,完全背離了發起「佔中」時,所提出的「愛與和平」和「非暴力」原則。
示威的青年人,背景可謂來自三山五嶽,既有廢青,又有憤青,甚至黑青。如此混雜下,警方和市民是難以區分哪些是好,哪些是壞的,令到警方執法的難度增加,並有所顧慮。所以,如果是無意犯法的年輕人請與佔中三子及兩個學生組織劃清界線,切勿再被別有用心的人慫恿鬧事。
大家要知道,特區政府不想貿然清場,不是警方軟弱及無力處理事件,而是因為不想無辜的青年人被捕並留下案底。警方在清場行動時被拘捕人士將會被檢控,如果法庭判決他們有罪就會留有案底,會影響學生們日後出國深造的機會,同時也會影響他們日後到外國和內地工作的機會。
筆者在此亦想講述被註銷回鄉證的後果。有傳不少參與佔領行動的年輕人的回鄉證已被內地當局註銷,我不排除有些年輕人被誤中副車。但大家試想一下,年輕人畢業後打工,如果僱主要求到內地工作卻不能入境,僱主會有何看法?香港與內地在經濟上的融合,幾乎已經進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界,所以本港稍具規模的公司都在內地設立分公司。在此情況下有案底的年輕人就難找到心儀工作,甚至喪失前途。
以身試法 前途盡毀
此外,有支持「佔中」的香港年輕人刻意跑到澳洲等西方國家,張掛橫額及高叫口號,結果被當地警方視為聚眾鬧事並驅逐出境,這些年輕人日後很可能難以再入境澳洲,而且這些行為亦已成國際笑柄。其實,任何一個國家只要認為某人是麻煩製造者,就有絕對的權力將此人列為不受歡迎的人物並拒絕入境。所以內地當局拒絕某些香港年輕人入境,有其主權尊嚴的,根本毋須任何解釋。
佔中三子都算賤格囉!!! 叫人不交稅及不交租,但如果納稅人因不交稅而被判罰應該由誰來承擔呢?明搵人笨o者!!! 以身試法 前途盡毀,港青唔好咁笨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