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畫家」非禮智障女 判囚10個月
外號「六角匙」的佔旺「畫家」潘運瑭去年10月31日在旺角佔領區涉嫌強吻及胸襲一名中度智障女子,而被控兩項非禮罪,他今於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控罪。裁判官認爲其行爲可恥,加之早前有同類案底,因此判他入獄10個月。
刑事定罪記錄約20項案情指,潘運瑭在佔旺期間結識一名年約40歲的中度智障女子,其後發展為情侶。潘於去年10月31日,在旺角分別強吻及胸襲該名女子。被告律師求情指他中三輟學後開始靠賣畫維生,對事件已感後悔,並稱與事主是情侶關係。 裁判官判刑時批評被告侵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事主,行為可恥,同時被告過往有同類案底,曾被判監禁,故判其入獄10個月。 現時28歲的潘運瑭從20歲起開始干犯刑事罪行,至今已有約20項刑事定罪記錄,其中包括多項涉非禮與暴力事件,罪行累累。去年6月11日,潘就在旺角花園街公共圖書館內以藉口教畫畫和看畫具,強行拖手及強吻一名14歲中三女生,並一直尾隨對方至附近廣場,直至女生躲進女廁呼叫保安,被判罪成囚3周。同年7月29日潘又在旺角花園街公共圖書館內刑事恐嚇一名男子,後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判監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