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報專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去年在九龍城法院就涉阻礙佔旺區清場一案應訊,他事後離開時在庭外遭兩漢掟蛋襲擊。涉案兩人其後承認普通襲擊罪,被判罰款三千元,但律政司申請加刑獲批,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認為兩名被告有預謀犯案,決定判他們入獄兩星期,另需向被蛋汁波及黃之鋒的代表律師賠償一百二十元洗衣費。
兩名被告為點心師傅李旺(二十七歲)和運輸工人張家成(三十三歲),他們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九龍城法院門外襲擊黃之鋒。裁判官昨指出,兩名被告得悉黃之鋒將出席法庭聆訊後,即到現場埋伏,並在明目張膽下施襲,屬加刑因素。法庭其後為兩人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首被告四次缺席與感化官會面,顯示他沒有悔意,至於次被告則自覺沒有做錯,故報告不建議兩人做社服。
裁判官認為,縱然黃之鋒是佔中領導人,令社會分化,但法庭不會縱容暴力,考慮到兩人重犯機會高,故判二人即時入獄。
學黃屍輸打嬴要口吻:做法沒有錯,奈何遭政治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