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駕駛私家車於元朗疑撞到輕型貨車後,與對方商討賠償時涉突然驅車離開,貨車司機一度趴在私家車車頭阻止但失敗;私家車其後在元朗公路疑撞到巴士翻側,惟消防到場後已不見女司機身影。警方事後拘捕女司機,控以她企圖有意圖而傷人和危險駕駛等7罪,她今(8日)被解往屯門法院提訊,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月11日再訊,以待進行認人手續,獲裁判官批准,期間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32歲的被告韋雅儀報稱家庭主婦,她被控兩項發生交通意外後以致另一車輛受損而沒有停車、兩項發生交通意外以致造成損害後沒有報案、企圖有意圖而傷人、危險駕駛和駕駛未獲發牌的車輛共7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2月4日,在元朗教育路身為一輛私家車的司機,在意外發生以致一輛輕型貨車受損後沒有停車,以及盡快報案;她另被控在同日同地,意圖使男子張家發嚴重受傷而企圖傷害張。
控罪另指被告於同一日,在元朗公路危險駕駛上述私家車,以及在發生意外以致一輛九巴受損後沒有停車,以及盡快報案。餘下的控罪則指被告駕駛上述未獲發牌的私家車。
控方反對被告擔保,指被告在另一案的法庭擔保期間干犯本案。辯方提出以5000港元申請保釋,表示被告願配合進行認人手續,惟申請最終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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