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被告陳國文持澳門身份證、報稱無業,被控8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控罪指他在2014至2018年間,分別向8名女子訛稱可替她們投資獲利,騙取她們交出現金財物,由1.6萬元至122萬港元不等,當中有人被騙去勞力士手錶及手提電話等。案件今(21日)在東區法院提訊。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要求押後至9月3日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對被告管有的10部手提電話,以及一張懷疑假香港身份證進行鑑證,同時亦要調查被告在香港賽馬會戶口的紀錄。
控方亦反對被告保釋,被告亦沒有擔保申請,法庭將他還押至9月3日,屆時到觀塘法院再提訊。
控方庭上沒透露案情,但據知被告是透過微信或登報徵友廣告跟各受害人認識,她們損失財物總數約260多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