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王姓香港男子上月與家人到台灣旅遊,並包下一輛的士方便出行。不料,的士司機把車違泊在巴士停車處,因而遭謝姓警員攔下開罰。王男以為謝不會廣東話,遂用廣東話爆粗罵對方,結果遭警員當場踢爆。基隆地檢署周二(24日)宣布案件偵結,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將王男起訴。
事發上月16日下午,王與家人搭乘的士前往新北九份時,因司機違例駕駛而被迫停下。正當謝男在開罰單時,在車內的王突然怒視他。謝見狀詢問,卻被對方爆粗怒罵;謝男聽畢,即喝令王下車,並告知他觸犯妨害公務罪,要將其逮捕。此時,王男一度辯稱:「我說香港話,又沒有罵你!」結果遭反斥:「這句香港髒話,台灣人都聽得懂!」
王男當場被鎖上手銬帶回偵辦,在拘留所逗留一晚後,翌日即送往基隆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王涉犯侮辱公務員公署罪與公然侮辱罪,罰其以1萬元新台幣交保,後依刑度較重的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嫌起訴。
乜台灣唔係話民主自由道德高地自居既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