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膽包天】家族泰國旅行性侵15歲外甥女 已婚堂舅父囚2年9月
【星島日報報道】15歲少女於前年農曆新年假期與數十名家人一同往泰國旅遊,回港前一晚遭已婚堂舅父侵犯,陪審團早前裁定堂舅父強姦罪罪名不成立,惟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罪成。法官今於高院判刑指,當時酒店房內有很多人,惟被告仍色膽包天地對事主作岀這樣的行為,完全違反其他家族成員對他的信任,法官認為本案嚴重程度與強姦分別不大,終判囚2年9個月。
對於辯方指稱感化官撰寫的背景報告有偏頗,法官邱智立指感化官持平道岀被告就學時的惡劣操行,包括於2年內被記下3個小過及64個缺點,亦有提及他的良好表現,故不認為報告偏頗不公,反而提供更多資料予法庭參考。
法官也曾向辯方指岀,事主與被告的家庭平日有往來,且尚算密切,因此被告應知道事主當時僅為16歲以下。至於辯方早前指事主與被告的年齡差距並不遠,法官認為此案不是涉及青年男女交往的關係。被告為已婚成人,事主則是一名15歲學生,人生經驗上有很大分別。
法官另指,被告是事主的長輩,而基於此原因,事主及其他人予以被告信任,容許他留在房內睡覺,但被告卻完全違反眾人的信任。被告當時又為有婦之夫,妻子亦懷孕及即將分娩,加上被告作為事主的堂舅父,就算他真誠相信事主願意性交,這想法顯然並不合理。
法官直言,被告的行為破壞家族的融洽關係,也讓家族蒙羞,被告應因自己的行為而感羞愧。再者,事件令事主的心理留下永久烙印,並摧毀其整個快樂童年,使事主須接受心理輔導。
法官考慮以3年3個月為量刑起點,由於被告過往沒有刑事紀錄,並已承認猥褻侵犯罪,獲刑期扣減,終被判監2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