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市一對劉姓夫婦於苓雅區經營食品百貨,因生意受疫情影響而竄改過期食品的食用期限標籤,並販賣至糖尿病服務中心以及其他下游客戶。兩人事後坦承罪行,有逾千公斤商品被銷毀。高雄地檢署對他們處以緩起訴2年,並勒令支付公庫100萬元新台幣(約26.4萬港元)。
台媒周三(6日)報道,涉事者因疫情期間經營的食品百貨業績嚴重受挫,遂讓不知情的兒子協助製作新的食用期限標籤,為多種過期食品貼上新標籤後繼續販賣。
高雄市地檢署聯同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及衞生局等相關部門,於今年1月21日前往涉事店舖查緝,當場查獲倉庫內所有過期食品以及未經核准販售的藥物,共1,550公斤商品遭檢方回收下架。因涉事者無前科,且配合高雄市衞生局銷毀商品,地檢署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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