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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集結案 日前已被判囚5個月 旺角藏武罪成 工程師加監125天

荃灣集結案 日前已被判囚5個月 旺角藏武罪成 工程師加監125天















2019年9月29日有示威者於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結,警方拘捕多人。一名工程師早前承認當日於現場攜有雷射筆,昨日就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40天。他早前牽涉另一宗涉及在荃灣非法集結及藏有武器的社運案件,於本周三(10日)被判囚5個月,裁判官施祖堯酌情批準部分刑罰同期執行,只須加監125天。

本案昨天原定有兩名被告,30歲送貨員黃家偉及25歲工程師岑子軒接受判刑。不過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的黃因臨時須接受隔離無法上庭,暫定押後至8月19日再判。針對岑的案情指,當日晚上10時許,有市民在旺角警署外集結,期間有人向警署掟汽油彈,有人在馬路點火,亦有人用雷射筆照射警署及叫囂。警員隨後採取拘捕行動,在岑身上搜獲雷射筆及急救用品等。

保釋期間犯案 本屬加刑因素

岑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及早認罪顯示他有悔意,現已明白自己的行為會影響家人,亦令女友擔心。其母則寫求情信指其子在被捕後做人處世變得成熟,也是家中經濟支柱。律師冀法庭考慮被告有家人支持,盡量輕判。裁判官則指,被告在荃灣的案件被捕、獲警方保釋期間犯本案,屬加刑因素,但被告認罪可獲減刑,並考慮到被告現正就另案服刑,決定以180天監禁為本案量刑起點,減至140天,並下令部分刑期與前案同期執行,實際加監125天。

https://hk.news.yahoo.com/%E8%8D%83%E7%81%A3%E9%9B%86%E7%B5%90%E6%A1%88-%E6%97%A5%E5%89%8D%E5%B7%B2%E8%A2%AB%E5%88%A4%E5%9B%9A5%E5%80%8B%E6%9C%88-%E6%97%BA%E8%A7%92%E8%97%8F%E6%AD%A6%E7%BD%AA%E6%88%90-%E5%B7%A5%E7%A8%8B%E5%B8%AB%E5%8A%A0%E7%9B%A3125%E5%A4%A9-214500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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