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中警方圍堵理大,大批民眾上街營救理大示威者並與警方對峙,當晚逾200人被捕,其中9名男女涉嫌在油麻地一帶參與暴動。3名男子早前承認暴動罪,辯方早前呈交書面求情,法官謝沈智慧今於區域法院斥責辯方「成個求情都睇唔明」、「簡直侮辱本席智慧」,又稱被告的背景並非求情原因,而事件嚴重、影響多人。案件將於10月25日判刑,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柙。
被告廚師陳子謙(24歲)、侍應朱盛軒(25歲)及物業經理郭曉泰(31歲),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3人另各被控一項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則獲法庭存檔。
甫開庭,謝官質疑朱及郭的認罪理據,指他們若認為自己只是「睇熱鬧」及「坐巴士去油麻地,落車就比人拉」便不構成參與暴動,更一度表示「我唔接受佢認罪」,繼而退庭讓辯方代表大律師與被告索取指示。
再開庭時,郭的代表大律師指郭當日希望到場支持,又拿取派發物資,因此可以構成控罪,惟謝官表示整個求情「胡言亂語」,質疑郭為何要索取索帶等物資,辯方回應因為物資為一整套,其中包含索帶,謝官又指物資「人地比你你就要架啦咩?」,辯方承認此事是郭做得欠妥。謝官續強調,當日事件嚴重影響他人,如店鋪、學生等,稱「香港有史以來,有邊單事件一個鐘內擲250枚汽油彈?」、「D汽油彈好似落雨咁樣」,又表示辯方在求情陳詞中提供的梁天琦案例並不適用於此案。
朱的代表大律師馬藻玉表示,朱當日想到場「睇下」社會運動的發展,繼而留在現場,屬於鼓勵暴動的行為,因而朱認罪。謝官指辯方求情中表示朱「尚算年輕,未犯過事」不能構成求情理由。
謝官針對陳的求情表示,良好背景並不是求情原因,直指此類案件判罰的阻嚇及懲罰作用多於讓被告改過自身。謝官表示,辯方建議3年左右的量刑起點是「跣佢」,因許多法官表示3年多的監禁對此類案件而言懲罰較低。
同案被告學生陳彥宏(17歲)、學生張穎瑜(21歲)、設計師朱國智(27歲)、髮型師杜文曉(17歲)、學生高天佑(18歲)以及學生林鳳芝(18歲)則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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