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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開槍案 熊仔餅等兩被告圖搶槍罪成 2人均被判囚6年

西灣河開槍案 熊仔餅等兩被告圖搶槍罪成 2人均被判囚6年


西灣河街頭於2019年11月早上發生警員開槍事件,當日有網民發起「黎明行動」,並發生警民衝突,有「熊仔餅」之稱的學生周柏均及另一男生為助兩男逃走時,與警員糾纏,有警員開槍並射中周的腹部,他右邊肝及腎,以及兩塊肝葉須切除。周與另一男生早前被裁定企圖搶槍及阻差辦公等罪成,案件今(10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指他們的,法官謝沈智慧指兩名被告企圖搶警員的配槍,而非普通市民身上的財物,其行為會牽起現場情緒,屬加刑因素,判兩人均各囚6年。

法官又狠斥二人,指他們明顯有計劃與滋事分子結集,眼見涉案警員獨自執勤,恃著人多勢眾尾隨挑釁,以惡霸姿態上前欺負他,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肆無忌彈,目無法紀。即使周傷勢比警員更加嚴重,胡事後患焦慮症及創傷後遺症,也全屬咎由自取,拒納此為減刑因素。

兩名被告:周柏均(23歲,IVE學生)及胡子鍵(22歲,大專生),同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罪,指兩人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以及企圖搶去A的警槍;周另被控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走。

兩名襲擊警員的男子最終逃脫

案情指,當日兩名警員到現場處理示威時,其中一名警員在面對兩被告等共4人前後夾擊兼意圖搶槍時,他先後開出3槍,其中一槍擊中周的腹部,兩名有份襲擊該警員的男子逃脫,兩被告則在現場被制服。周事後送院治理,傷及其肝及腎臟,他右邊肝臟的兩塊肝葉,及右邊腎臟經手術切除,子彈則從其背部取出。

法官認同警員A的人身安全受威脅

法官早前裁決指,當日現場有不少黑衣人以粗口辱罵警員,更有人稱警員A是狗,又大叫著不要讓A離開,可見他們明顯仇視A。法官形容,當時情況一觸即發,A按著槍仍未能嚇退走近的人。而兩名被告雖手無寸鐵,但眾人仍可圍攻A,故認同A的人身安全受威脅。

認為周想搶槍而非撥槍

法官續指,A及後受多方夾擊,周亦步步進逼,若此時A 失去佩槍,將無法保護自己,認為A當時用槍合理,更是別無他法。對於兩名被告的行為,法官認為周當時是把槍撥向自己,而非撥槍;胡則專注A持槍的手,而非打算救和A糾纏的白衫男。法官最後指,A案發時在正當執行職務,卻兩被告阻礙並意圖搶劫他的佩槍,周更欲從合法被羈柙下企圖逃脫,最終裁定兩人所有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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