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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魚炒飯無鮑魚葵涌酒樓違商品說明條例被罰5千元

鮑魚炒飯無鮑魚葵涌酒樓違商品說明條例被罰5千元

香港電台-港聞2017年5月8日

位於葵涌新葵興廣場的酒樓「茗苑宴會廳」,因售賣的一款炒飯,因註明附有「鮑魚」,但被證實飯內並無鮑魚,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罰款5千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於去年8月到這間酒樓進行試購行動,發現餐牌上一款註明附有鮑魚的炒飯。經政府化驗所檢測後,證實炒飯內並未附有鮑魚,與餐牌上顯示的商品說明不符。本台致電酒樓,查詢會否更改餐牌時,對方不作回應。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如果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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