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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包公)一生

包拯(包公)一生



生平
包拯為北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丁卯科進士,初任建昌知縣,後任天長知縣,頗有政績。任滿後,調任知端州(廣東肇慶)。回京任監察御史里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為懲治貪官,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年),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貪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稱其「真清朝之穢污,白晝之魑魅。」,又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詐騙案,震動朝野。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三月,包拯任開封府尹,至嘉祐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一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他進入「二府」成為北宋最高決策機關成員(樞密副使)後,衣着飲食和器具依然「如布衣時」,是古代中國清官的典型代表,民間諺語有云:「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包拯為人嚴正,殊少笑容,時人以「黃河清」比喻包拯之笑。曾與包拯同朝為官的歐陽修、司馬光,乃至後世如朱熹、劉敞等,對包拯皆有正面評價。

包公廟宇
在中國合肥市包公祠旁的包公墓,於1987年10月1日重修對外開放。而兩岸三地均有大小不等之包公廟,如台灣南投縣埔里鎮「青天堂」[1]、高雄縣大寮鄉大寮村「開封宮」[2],再者,雲林縣四湖鄉三條崙的「海清宮」[3]為全台的包公祖廟。澳門鏡湖醫院附近的包公廟、湖南省郴州市宜章栗源鎮的包公廟[4]等等。香港一部份的廟宇以及圍村的神廳內亦有祀奉包公,如大角咀洪聖廟、灣仔玉虛宮、深水埗三太子廟[5]

包氏家族與遺跡

據出土於1973年包公墓的包公墓銘記載:包拯先後有三妻,分別為張氏、董氏和媵孫氏(媵指隨嫁之侍婢,或可指妾侍)[6]。包拯與董氏生有一子包繶,但他婚後兩年染病身亡,其子(即包拯孫)包文輔於五歲時夭折。後來媵孫氏懷孕,包拯將其遺送回家,媳婦崔氏得悉後妥為照顧。1058年,媵孫氏為包拯生下一子,家族得以繁衍,拯替他取名包綖,崔氏幫他改名名為包綬,包綬成過兩次親,第一次是娶包公門生、做過廬州知州的張田的女兒,張氏早包綬而死,第二任妻子是宰相文彥博的小女兒,出身相門的文氏,並不是一位雍容華貴的嬌小姐,她恬靜寡慾,生活儉樸,待人和善,從不以勢自居,見他人有難,還樂於慷慨接濟。她經常吃素,與丈夫包綬一同受過道教的洗禮,視富貴如糞土,這也難怪,在北宋的動盪時代下,包綬夫妻二人卻可以嚴守父命,看重節操,不隨波逐流與世沉浮,文氏早包綬四年去世,於宋徽宗趙佶建中靖國元年病故,得年僅三十多歲;包公另有兩女。妻子董氏於宋神宗趙頊熙寧元年(1068年)病逝於合肥,與包拯合葬;長媳崔氏則於宋哲宗紹聖元年(1094年)過世,享年62歲。




合肥市包公墓入口

包公於宋仁宗趙禎嘉祐七年(1062年)病歿於開封,但有人懷疑包公是遭到毒殺,宋仁宗趙禎加封包公為東海郡開國侯,追封他為禮部尚書,還根據包公『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於朝廷。』這句話追諡包公為孝肅,妻子董氏把包拯生前奏議底稿交付至門生張田輯錄成《孝肅包公奏議》(即《包拯集》)傳世,次年歸葬合肥,墓誌銘由同為樞密副使的騎都尉 濮陽縣開國子吳奎撰寫、朝奉郎 上騎都尉楊南仲書寫以及甥將仕郎 守溫州里安縣令文勳篆蓋(現存安徽省博物館)。
包公病歿後一年1063年歸葬於今日合肥市東郊大興集,該墓曾於1199年由淮西路官員重修。文革時期批臭清官的謬論風潮盛起,清官被視為「比貪官更壞」,「具更大欺騙性」,「鞏固封建主義」的批鬥對象,故而清官形象代表人物-包公成為眾矢之的,遺址文物受到嚴重的破壞,合肥市包河公園中的包公祠被洗劫一空,包公塑像被粉身碎骨,包公後裔世代相傳保存下來的包公畫像和《包氏宗譜》被付之一炬。1973年3月時包公墓及包氏宗族墓群因當時合肥市革命委員會冶金建設指揮部以徵用工廠的建設用地的理由被強行「遷墳」,而在無法阻止的情況下,相關人員為搶救文物成立一個「包公墓清理髮掘領導小組」進行包公墓的挖掘與清理,發掘出包公遺骨及新發現的兩塊墓銘石《宋樞密副使贈禮部尚書孝肅包公墓銘》、《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銘》,並發現包公墓實為包公和董氏(第二任妻子)合葬墓,而且曾因受破壞而遷移),另外也挖掘與清理了長子包紹夫婦墓、次子包綬夫婦墓、孫子包永年墓。但之後包公及其家人的遺骨因族人害怕文革迫害(例如:當時當地的公社書記以「搞封建宗教活動,大包村的土地不能讓封建社會的孝子賢孫給抹黑」為由不允許包公的遺骨下葬,否則立即銷毀。)而另行偷偷安葬而不知所蹤,僅留下曾送往北京進行鑑34塊包公遺骨,現存於新建的包公墓園。[7]。而另一相關古跡「包公井」原址亦搶救未果,於1986年成為合肥市第四中學(合肥四中)的一幢五層樓宿舍。1985年重建包公墓園於合肥市內包河南畔林區內,保留了舊墓群的包公遺骨及文物,1987年落成,與包公祠緊緊相連。

包拯後人
28世孫:包兆龍
29世孫:包玉剛、包玉書
30世孫:包陪慶(女)
33世孫:包偉銘(包小銘)、包小松、包小柏
34世孫:包庭政
36世孫:包訓超(彭軼倫)(1993生,家譜名包訓超)現居於合肥市瑤海區。
[編輯] 評價
朱熹稱包公:『復為京尹,令行禁止,立朝剛毅。』

歐陽修稱包公:『清節美行,著自貧賤,讜言正論,聞於朝廷。』

劉敞稱包公:『識清氣勁,直而不撓;凜乎有歲寒之操。』

奉旨編集《資治通鑑》的司馬光也稱讚包公:『仁宋時,包拯最名正直。』

《宋史》:『公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其嫉忠,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為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




傳說形象
傳說包拯審案不分晝夜:日審陽間,夜審陰間。華南地區有傳說謂包拯死後被封為十殿閻王中的五殿森羅王。在台灣,有些神壇廟宇傳說包拯死後被封為神明,號稱「馬國公」、「馬府千歲」,故現在稱的「馬國公」就是包公本人。

古代小說《七俠五義》亦以包公為主人公。因其大公無私,擁有一副鐵面如墨的臉孔以鎮懾佞臣,額上掛有一彎蒼白明月,故有「包黑子」稱號。民間傳說包公任開封府尹期間,得到「四大名捕」(王朝、馬漢、張龍、趙虎)與有「御貓」之稱的御前四品帶刀護衛之南俠展昭協助,辦案既明查又暗訪,執法既嚴謹又不失人情,使正義得以伸張。傳頌的案件包括《鍘美案》、《狸貓換太子》、《烏盆案》、《鍘包勉》、《鍘判官》等。故事中百姓向包公申冤的方法有:攔路喊冤(趁包公坐轎出巡時攔路向包公申冤)、擊鼓鳴冤(傳說開封府公堂門前前有一鼓,任何人擊鼓後,包公便會升堂聆聽喊冤者的冤情)。

四大小說之一的水滸傳曾指出包公是文曲星的轉世,他與狄青一文一武開創了北宋的全盛時期。電視古裝劇中的開封府大堂常擺着三隻鍘刀:龍頭鍘(火龍鍘)專鍘違反國紀之皇親國戚,虎頭鍘鍘貪官污吏,而狗頭鍘(犬頭鍘)專鍘窮凶惡極之徒。

改編電視劇及電影等




合肥市包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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