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劉馬車」的香港網絡紅人劉駿軒再惹官非。一名27歲男子今日(18日)因3項猥褻侵犯罪,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13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案情指,被告劉駿軒(27歲),被控於今年4月26日,在天水圍天福路港鐵站的扶手電梯猥褻侵犯女子X;同日,被告再於天水圍站月台,往元朗方向猥褻侵犯另一名女子Y。時隔兩日,即同月28日,被告於天水圍天恩路12號一間酒店的地下咖啡店,猥褻侵犯第3名女子Z。
翻查紀錄,「劉馬車」犯案纍纍,在香港及內地合共有7項刑事犯罪紀錄,其中在內地有兩項強制猥褻罪及一項猥褻兒童罪;在香港則有3項刑事恐嚇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劉在2019年3月17日於天水圍天恩邨一球場內涉嫌非禮一名13歲女童而被捕,該案同年6月2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8月5日再訊並獲保釋候審。惟劉其後因牽涉一宗內地案件,三度無法回港應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2020年2月10日再訊,但受疫情影響,聆訊再被延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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