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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20-9-7 11:37 顯示全部帖子
高院法官黃崇厚促裁判官勿表達政治立場
高院法官黃崇厚
上周三網上流傳一封匿名信,聲稱終審法院首席馬道立於七月三日連同高院法官黃崇厚,召集全港裁判官出席法律簡介會,黃官在席間批評「藍絲」法官要小心言行,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司法機構同日回應傳媒時強調,匿名信中指黃官所發表的談話內容並不屬實。《星島日報》經調查後,證實黃官當日在講座中曾提醒各裁判官在撰寫裁決或判刑內容時,須按照相關案情及法律分析,勿加入渲染字句或表達個人政治立場和意見。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於七月三日在司法機構轄下香港司法學院為裁判官舉辦題為「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的講座中,並非以一位參與者身分出席,僅是一個「旁聽者」,期間經常出入會場,據知,講座完結後有小組討論。司法機構澄清,馬官沒有如該匿名信所指,在講座後與任何裁判官開會。
馬道立有出席「旁聽」
有法律界人士質疑今次的講座主題性質,是每位法官應有的基本法律常識,為何要特別舉辦,甚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都列席旁聽,馬官的現身會否對所有裁判官構成壓力,或感受到弦外之音呢。
至於今次講座剛在《港區國安法》七月一日生效後舉辦,惹起外界懷疑有關講座目的是否針對《港區國安法》而來。消息指,高院法官黃祟厚在該講座中向出席的裁判官重申「普通法」中刑事案件的原則,並沒有提及疑點歸於被告等字眼。
此外,黃官亦提醒裁判官在撰寫判詞時,必須要持平中立,不應表達個人的政治立場及意見,需根據相關案件的案情及證據,用詞不能渲染和偏頗,更不應加入個人的觀感。黃官此番說話或「觸動」部分在場的裁判官,令他們聯想到區院法官郭偉健於今年四月下旬因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事件中,讚賞被告有「高尚情操」,而即時被馬官勒令不准再處理反修例案。而郭偉健法官被禁審令在四個月後,終在上月二十四日獲「解禁」,可恢復處理反修例示威案件。
另匿名信續指,黃官不點名批評「藍絲」法官說話要小心,不要觸怒市民,又指藍絲法官被「起底」是「唔抵可憐」等。據《星島日報》查悉,黃官確曾提及「起底」二字,但黃官當時是談及近月反修例示威案陸續在法院審理,有受襲的警務人員因怕被「起底」,而透過控方向法庭申請以英文字母稱呼,以保障個人的身分姓名,究竟法庭應否批准有關隱名的申請,黃官則表示需視乎每宗案件的情況而作出決定,事實上,法官也會被起底。
不應加入個人觀感
翻查司法機構年報資料顯示,過去多年來,司法機構轄下的香港司法學院每月有一至兩次舉辦的本地司法培訓講座,單是二○一九年便舉辦了二十一個講座活動,包括「中文判案書撰寫課程」、「普通話活動」、「了解野生生物罪行的新刑罰條文」、「中國習慣法」、「裁判官量刑工作坊」、「裁判官案件管理工作坊」、「區域法院法官量刑工作坊及判刑理由」、「法律研究培訓課程」以及「法官與公眾 ︰ 象牙塔或積極參與者」等。該等講座一般會預先在內部發出通告,知會不同級別的法官自由參加,大部分都由高院原訟庭法官或上訴庭法官輪流擔任講者。
此外,司法機構二○一九年的年報顯示,共有十一次分別由法官和司法人員參與其他本地司法培訓活動,或由其他司法管轄區,或團體舉辦的司法培訓講座等,包括由中大,港大和大律師公會主辨的講座,另有新加坡司法學院主辦的判案帕撰寫與口述判決課程,和英聯邦司法教育學院主辦的「司法教育工作精修研習課程」等。
記者:徐曉伊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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