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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渣!3孩父約9歲女童「車震」性交判緩刑 台灣法律輕判原因曝光

人渣!3孩父約9歲女童「車震」性交判緩刑 台灣法律輕判原因曝光



自己都有3個小孩,他怎下得了手!台灣1名育有3名孩子的單親爸爸,去年玩網上遊戲認識1名9歲女童,其後相約見面,他開車接載後稱「徵得女童同意」,2人在車廂後座性交,女童回家後被母親察覺有異,得知事件後震怒報警。3孩之父終被控與未滿14歲之女子性交罪,原本量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但法官考慮多個因素後,最終輕判1年8個月,緩刑5年,男子避過牢獄之災,判決結果在網上引起極大爭議。

案情指,任職司機的姓呂男子於2021年6月玩網上遊戲時,認識當時只是9歲、差2個月才夠10歲的受害女童,2人用LINE聊天,他當時明知女童僅得9歲,仍相約晚上見面。同月23日晚,他駕車接載女童到一處軍營附近,聲稱自己「徵得女童同意」後,2人在車廂後座性交一次。

女童回家後舉止有異被母親察覺,經查看她的手機及追問下,驚揭女兒竟曾與1名男網友性交,馬上報警。警方事後以DNA對比,證實呂男與女童曾有性關係,他其後認罪,並希望賠償和解。女童作供時承認未有被施暴,2人是合意性交,但台中地檢署決定控以與未滿14歲之女子性交罪,法定刑期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在庭上認為,呂男明知女童年幼,身心應無法考量性行為的結果,而據DNA對比及行車紀錄等證據,認定兩人曾性交,會影響女童身心發展。

不過,法官考慮到呂男未有違反女童意願、事後認罪有悔意,而且他要獨力養育3名未成年子女及母親,收入只有3.8萬台幣(約10,170港元),經濟能力不算好,加上他受審期間仍盡力和受害人達成和解,並已履行調解條件,受害人不追究,他更獲女童的母親原諒。基於上述因素,法官決定減刑,最終輕判1年8個月徒刑,兼緩刑5年,毋須入獄,要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3次。

判決一出即引來網民爭論,有人直斥判刑太較,「9歲,太可怕了」,認為對小孩下手他可能有戀童癖,「那他的子女會不會很危險?」。有人指犯人育有3名孩子還這樣做,「是喪盡天良吧」,直指判決過程有問題,與9歲女童性交而毋需入獄,難有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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