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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身大話〉唐琳玲稱耶穌指她不算拍照 官:有否患精神病?

〈週身大話〉唐琳玲稱耶穌指她不算拍照 官:有否患精神病?



女子唐琳玲在上周三(23日)法庭審理佔領旺角藐視法庭案期間,於公眾席涉嫌拍照,由於她未有在本周一(28日)限期屆滿時交出5萬港元保釋金,另發現她向法庭提供的地址並不存在,法官昨(29日)發出拘捕令將她拘捕。還押警方看管的唐今早(30日)被押解至高等法院應訊。
案件開庭後,律政司代表向法官報告有關偷拍案的調查進度,指現已就偷拍事件錄取了3份證人口供,並與唐錄取了警誡供詞,惟她保持緘默。警方檢視其手機發現內有3張在庭內拍攝的照片,包括拍到在場律師及部分被告人。
唐女稱和Jesus(耶穌)談過,耶穌稱她的情況不算拍照。她更表示與耶穌多次談話,耶穌稱有關庭上拍照的事「is not big deal」,耶穌認為她是無辜,耶穌其後更稱她不是真的有拍照。唐認為在庭上是容許錄音、錄影及拍照,並認為法官是容許公眾這樣做,故她並無違法。法官指將會安排個簡短的審訊,並將會於明天(31日)進行。法官要求法律援助署會見唐,看是否可以向她提供幫忙。法官亦問唐有否患精神病,她以普通話回應:「沒有,絕對沒有。」
唐其後表示要聯絡朋友索取法律意見,遂要求取回電話,惟法官表明不可以。法官最終決定今天將唐暫時還押於高院,讓法援署派員協助她,並准許她打電話找私人律師協助,其疑偷拍案件亦將安排於明天進行審訊。
法官問唐是否還要法援署協助,她回應指來港是想了解香港的法律制度,因此和法援署溝通也可以了解他們的質素,因此願意會見他們。法官指,若案件拖延,她會繼續還押,此方法了解香港法律制度席很昂貴。
案件今早準備開庭時,唐進入犯人檻,庭上所見在警署被還押了一天的唐略見疲累,且不時以右手托頭。早上押送唐琳玲的警方抵達法院時,有大批傳媒靠近拍照,身穿淺藍色連身裙的唐在車上神情輕鬆、面露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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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交保釋金 疑虛報住址 涉庭內偷拍女被捕

佔領旺角藐視法庭案中涉在庭內偷拍的內地「奇女子」唐琳玲,上周五獲法庭批准以五萬元保釋至六月十五日再訊,期間唐不得離港,且需於三日內交出該筆保釋金,惟法官昨晨收到通知,指她於限期前未能籌到保釋金,警方到唐女早前給予法庭的住址又發現懷疑為虛假地址,法官陳慶偉遂發出拘捕令。警方同日下午於高院附近酒店發現唐,將她拘捕並押解往高院,法官最終決定先將她還押警方看管至今日處理。

首次坐犯人檻 不再雄辯滔滔

涉嫌於上周三在高院審理佔旺藐視案期間在公眾席拍照的唐琳玲,昨午由警車押往高院應訊,並首次被安排坐於犯人檻內。身穿淺藍色連身裙的唐於犯人檻內一直低頭,面容憔悴,當法官兩度詢問她對於未能交出保釋金及需還押有何話說時,她只以英語表示:「No(沒有)!」與案件提訊時,她以英語與法官雄辯滔滔的樣子截然不同。

唐琳玲於上周五獲法官批准以五萬元保釋至六月十五日待其案件再訊,唐當時稱未能即時支付該五萬元,法官遂下令她需於七十二小時內向法庭交出五萬元,且不得離港及需居於她向法庭提供現時在香港居住的地址。

住址門牌不存在 酒店外被拘

不過,律政司代表昨晨於佔旺藐視法庭案開審時,向法官指前日下午五時半限期時,唐仍未有交出該五萬元保釋金,其後警方到唐提供的地址嘗試拍門,發現大廈並沒有唐早前提供的門牌號碼,故一直未能找到唐。法官決定即時頒下拘捕令,要求警方拘捕唐。同日下午約三時半,法官於庭上表示收到消息,指唐於下午已被警方拘捕,並將於下午五時把其押往高院交由其處理。唐到達並再開庭時,律政司代表指根據警方給予的資料,唐於昨午二時十五分於金鐘萬豪酒店外被警方拘捕。

代表指因懲教署的最後一班囚車已經開出,如唐需還押將會先交由警方看管。法官亦詢問有關唐涉藐視法庭的調查進度,代表指警方昨午剛為唐錄取警誡口供,但律政司一方暫未得悉該份警誡供詞內容,警方亦已就手機取得搜查令,但現仍未有調查結果。據代表指,案件現交由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跟進。法官向唐指她未能在限期前籌到該筆保釋金,且其中一個保釋條件是要居於由她向法庭提供的地址,但她向法庭提供的地址並不存在,且疑居於高院附近另一間酒店,法官最終決定先將唐還押警方看管。司法機構發言人稱,不評論個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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