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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後台工作者認非法集結管武2罪 判囚5個月等同放生?

27歲後台工作者認非法集結管武2罪 判囚5個月等同放生?


2019年8月有人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一帶聚集、燒衣紙及照射雷射筆等,27歲後台工作者事後被控,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2罪。裁判官錢禮今午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指2019年時局非比尋常,公眾秩序持續受阻,暴力不斷升溫,堵路投擲汽油彈等時有發生。裁判官錢禮續指本案中僅有人燒衣紙及照射雷射筆,無證據顯示被告有任何個別行為,只有在其褲袋中搜出2支雷射筆。裁判官錢禮2罪均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3份之1刑期,其中3個月刑期同期執行,共囚5個月。

被告鍾濠全承認於2019年8月9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與陳銘浚、禢蔚彥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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