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追星 累己累人
(明報) 03月 28日 星期三 05:10AM
【明報專訊】13年來,現年30歲的內地女子楊麗娟,苦苦執著要近距離見一眼心中的偶像劉德華 ,其父母為了幫助女兒實現心願,不惜傾家蕩產,賣房賣腎籌錢,陪女兒四處尋找與偶像見面的機會。如此極端畸形的追星行為,終於釀成悲劇:在女兒無法好好與偶像見面談話後,68歲的楊父在香港跳海自殺。對於這樣的悲劇,社會大可沉默。然而,它對追星族具有警示作用,所以值得指出:偶像崇拜,世間常態,稍為出位,亦可理解;但畸形追星,絕非常態,不僅害己,亦陷偶像於不仁不義。
楊麗娟由於過度癡迷劉德華,自16歲開始陷入生命誤區的故事,內地傳媒曾經廣泛報道。她的父母最初曾苦苦相勸,但因過分憐惜女兒,進而同樣失去理性,不惜賣房子、賣家產、賣腎,以助女兒見偶像一面。
對楊麗娟的瘋狂追星行為,劉德華曾批評其做法「不正確、不正常、不健康、不孝」。遺憾的是,劉德華的批評並未能阻止這一家人的過火行為。
同樣值得反省的是,內地傳媒在報道楊麗娟的故事時,大都以同情的態度加以渲染,缺乏正確的引導和批判,甚至將楊麗娟的變態偶像崇拜理想化、浪漫化,呼籲社會合力幫助楊麗娟一圓追星夢。
劉德華日前選擇和楊麗娟在歌迷活動中見面合影,卻仍未能滿足她的追星夢,其父終於走上自殺路。這樣的追星悲劇說明,任何追星行為,都應適可而止;如果發展到極端的迷戀行為,完全脫離正常人的思維,脫離正常人的生活軌道,甚至對自己和他人造成妨害與威脅,社會對這樣的癡迷行為,就應當予以批判與引導,曉以利害,避免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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