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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身大話〉唐琳玲稱耶穌指她不算拍照 官:有否患精神病?

交唔出5萬保釋金 唐琳玲:戶口及信用卡被動用


法庭在上周三(23日)審理佔領旺角藐視法庭案期間,女子唐琳玲涉嫌於公眾席拍照,由於她未有在限期屆滿前交出5萬港元保釋金,另發現她向法庭提供的地址並不存在,法官昨(29日)發出拘捕令將她拘捕。有關案件今早(30日)在高等法院提訊,法官最終決定將唐暫時還押於高院,讓法律援助署派員協助她,並准許她打電話找私人律師協助,其案件將安排於明天(31日)進行審訊。
唐曾要求讓她保釋,但法官指上次唐未能交出5萬港元保釋金且提供了一個疑虛假地址並詢問她為何未能支付。唐解釋她提款時發現其銀行戶口及信用卡戶口被他人動用了,故未能提到5萬港元。法官即指如唐的戶口款項被人偷光,她最終亦不能交出5萬港元,唐則指她已把戶口被人動用的事告之警方。
至於虛假地址一事,唐解釋並無違反保釋條件,只是填寫地址時可能不懂香港填寫地址的格式而填錯。法官隨即指與唐的對話已足夠,不想再與她一直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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