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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駕瑪莎拉蒂撞房車釀2死4傷 被判無期徒刑

女子駕瑪莎拉蒂撞房車釀2死4傷 被判無期徒刑


河南永城市女司機譚明明去年醉駕瑪莎拉蒂越野車撞上一輛房車,釀成2死4傷,案件周五(6日)下午在商丘市人民法院宣判,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劉松濤、張小渠均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至於民事部分,傷者王交通將獲賠逾6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10萬港元),2名死者家屬各獲賠200多萬(約240萬港元)。

案發於去年7月3日晚上10時許,譚明明與劉松濤、張小渠吃飯喝酒後,駕車一輛瑪莎拉蒂接載兩人離開。期間,譚駕駛的越野車先是連續擦撞停泊路邊的6輛汽車,再與迎頭而來的一輛私家車相撞,並再碰到另一輛停泊的汽車。事故後,劉、張兩人勸譚趕緊離開,於是譚不顧途人勸阻,強行駕車衝出,結果逃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街交叉口時,高速追撞一輛正等待路燈的寶馬房車。房車隨即起火,車內兩名分別姓葛及姓賈的乘客活活被燒死、司機王交通重傷,另譚、劉、張3人均受傷。

法院認為,譚女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規,發生交通事故後仍不顧勸阻,駕車衝撞逃離,造成嚴重後果;至於劉、張兩人對譚酒駕不予勸阻,事故發生後又慫恿駕車逃逸,以致發生嚴重後果,3人的行為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中,譚明明醉酒駕車,是犯罪行為的直接實施者,屬主犯,且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至於劉、張兩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屬從犯,可減輕處罰。鑑於譚在案發時處於醉酒狀態,主觀上不希望、也不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屬間接故意犯罪,加上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具坦白情節,且積極賠償受害方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酌情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內媒披露,事發時譚明明才24歲、剛剛大學畢業,她是一名皮革廠老闆的女兒,經常在網上炫富,上傳照片展示自己的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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