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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老豆搵仔披露督察父資料 技術員囚2年求減刑 上訴庭維持原判

向老豆搵仔披露督察父資料 技術員囚2年求減刑 上訴庭維持原判


香港電訊前技術員透過公司電腦系統,竊取客戶的個人資料,並把一名督察父親的資料,給予Telegram專門起警員底的群組「老豆搵仔」發佈。他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等4罪被判囚2年,但他不服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4日)頒判辭指,督察父收到文宣郵件,正是上訴人所帶來的實際傷害,沒有發生嚴重滋擾或人身傷害只是僥倖,認為案件沒有可爭辯之處,拒批上訴許可。

上訴人陳景僖,33歲。他早前被裁定3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和1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罪成,他原涉1項遊蕩罪,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只想確認起底資料是否準確

上訴方認為,原審未考慮案情中有特殊之處可作減刑,又指出上訴人在案中沒有金錢得益,犯案的動機只是想確認起底群組上的資料是否準確,也沒有發放到其他媒體,而涉案事主所蒙受的心理困擾,只是由上訴人的披露間接引致。

官指群組成員對警懷敵意

不過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認為,本案涉及的是警員及其家屬的資料,不論是發布在一個或多個起底群組,群組的成員都傾向對警方懷有敵意,當中或有極端想法的人,利用資料對警員及其家屬不利。而事主收到文宣郵件正是上訴人的行為所帶來的實際傷害,沒有發生嚴重的滋擾或人身傷害只是僥倖,上訴理據沒有可爭辯之處。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659541/%E5%90%91%E8%80%81%E8%B1%86%E6%90%B5%E4%BB%94%E6%8A%AB%E9%9C%B2%E7%9D%A3%E5%AF%9F%E7%88%B6%E8%B3%87%E6%96%99-%E6%8A%80%E8%A1%93%E5%93%A1%E5%9B%9A2%E5%B9%B4%E6%B1%82%E6%B8%9B%E5%88%91-%E4%B8%8A%E8%A8%B4%E5%BA%AD%E7%B6%AD%E6%8C%81%E5%8E%9F%E5%88%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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