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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地方

引用:
原帖由 didit 於 2009-3-2 08:54 發表

而家經濟咁差, 估唔到啲人仲咁有消費力
只係差幾十相差唔算太遠 , 有 d c 兄去正骨+埋小費過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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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oomam 於 2009-3-5 05:09 發表


認同雷公兄講法
唔想再比內地人灌以綜援港客美譽~~圍繞焗限駛百零蚊港人
爭亦唔爭幾十蚊
覺得赤或者手緊咪去少次lor
agree 娛樂場所非必需品 , 出得外邊玩唔係話扮豪 , 但係樣樣野要好似婆仔咁計住十元八塊不如番屋企自己搞掂 , 到時唔駛再話多五蚊幾十話貴 , 甚至話等執 blacklist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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