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入關前後的大屠殺
滿清朝廷發佈過大量屠殺文告,其中最著名的,是滿清官方資料《清世祖實錄》卷十七
順治二年六月丙寅中的記錄:
“自今佈告之後,京城內外,直隸各省,限旬日盡行剃完。若規避惜發,巧詞爭辯,決不輕貸”。並宣稱:
“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髮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盡行屠戮。”(爝火錄卷四)
滿清在四川1649年的另一份文告,口氣也非常類似:
“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滿清另一份官方史料,《東華錄》卷五順治元年條,則記載:“不隨本朝制度剃發易衣冠者,殺無赦。”
鎮江知府告示則是:“一人不剃發全家斬,一家不剃全村斬”!
並將反抗者的人頭,集中起來恐嚇人民。
滿清順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江甯巡撫土國寶宣佈:“剃發、改裝是新朝第一嚴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論紳士軍民人等,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動! ”
在以上滿清官方的宣告中,充斥了大量“屠全城”、“盡行屠戮”、“殺無赦”、“全家斬”、“全村斬”的兇惡威脅。而下面列舉的資料,則證明,滿清的公開威脅,絕不僅僅停留在口頭。
滿清(後金)入關前的大屠殺
首先,滿清入關前,其對遼東漢人的大屠殺,也大量見諸於原始文獻,以下列舉諾幹:天命九年正月,努爾哈赤下九次汗諭,清查所謂“無穀之人”(每人有穀不及五金鬥的漢人),並諭令八旗官兵“應將無穀之人視為仇敵”,“捕之送來”,最後於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殺了從各處查出送來之無穀之尼堪(滿語之謂漢人)”。這是公開的種族滅絕!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爾哈赤又指責漢民“窩藏奸細,接受劄付,叛逃不絕”,命令八旗貝勒和總兵官以下備禦以上官將,帶領士卒對村莊的漢人,
“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馬斬殺”。
作為第三方的朝鮮史料,《李朝實錄》光海君十三年五月,也記載了遼東漢人的悲慘遭遇:
“時奴賊既得遼陽,遼東八站軍民不樂從胡者,多至江邊……
其後,賊大至,義民不肯剃頭者,皆投鴨水(鴨綠江)以死。”
滿清入關後,對自己大屠殺最赤裸裸的供認,就是順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總督佟養亮揭貼
“大同、朔州、渾源三城,已經王師屠戮,人民不存”!
滿清檔案:順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遠題本《明清檔案》第十一冊,A11-20中,更是由於“城破盡屠”,只好請求釋放剩下的5個“無憑究擬”的犯人。《朔州志》也承認:“城破,悉遭屠戮”。
清軍佔領遼東地區後,先是擔心當地窮人無法生活而造反,把遼東地區的貧民都抓起來殺掉,稱“殺窮鬼”。
兩年後,清軍又怕遼東的富人不堪壓迫而反抗,又把遼東地區的富人幾乎殺光,稱為“殺富戶”。共殺遼民300多萬,遼東地區的漢民基本殆盡。
皇太極破錦州,三日搜殺,婦孺不免;掠濟南,城中積屍13萬。清軍其本性殘忍,一路姦淫燒殺:從“揚州十日”到“嘉定三屠”,南昌、廣州、大同、金華。由南至北,獸行累累。江陰一縣,就殺了17萬人,全城僅50人倖存。1649年佔領湖南湘潭後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的反清運動,大同全城軍民被屠盡,“附逆抗拒”州縣及汾州全城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