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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入關前後的大屠殺

滿清入關前後的大屠殺

滿清朝廷發佈過大量屠殺文告,其中最著名的,是滿清官方資料《清世祖實錄》卷十七
順治二年六月丙寅中的記錄:

“自今佈告之後,京城內外,直隸各省,限旬日盡行剃完。若規避惜發,巧詞爭辯,決不輕貸”。並宣稱:
  
“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髮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盡行屠戮。”(爝火錄卷四)
  
滿清在四川1649年的另一份文告,口氣也非常類似:
  
“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滿清另一份官方史料,《東華錄》卷五順治元年條,則記載:“不隨本朝制度剃發易衣冠者,殺無赦。”
  
鎮江知府告示則是:“一人不剃發全家斬,一家不剃全村斬”!
並將反抗者的人頭,集中起來恐嚇人民。
滿清順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江甯巡撫土國寶宣佈:“剃發、改裝是新朝第一嚴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論紳士軍民人等,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動! ”

在以上滿清官方的宣告中,充斥了大量“屠全城”、“盡行屠戮”、“殺無赦”、“全家斬”、“全村斬”的兇惡威脅。而下面列舉的資料,則證明,滿清的公開威脅,絕不僅僅停留在口頭。
滿清(後金)入關前的大屠殺
  
首先,滿清入關前,其對遼東漢人的大屠殺,也大量見諸於原始文獻,以下列舉諾幹:天命九年正月,努爾哈赤下九次汗諭,清查所謂“無穀之人”(每人有穀不及五金鬥的漢人),並諭令八旗官兵“應將無穀之人視為仇敵”,“捕之送來”,最後於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殺了從各處查出送來之無穀之尼堪(滿語之謂漢人)”。這是公開的種族滅絕!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爾哈赤又指責漢民“窩藏奸細,接受劄付,叛逃不絕”,命令八旗貝勒和總兵官以下備禦以上官將,帶領士卒對村莊的漢人,
“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馬斬殺”。
  
作為第三方的朝鮮史料,《李朝實錄》光海君十三年五月,也記載了遼東漢人的悲慘遭遇:
  
“時奴賊既得遼陽,遼東八站軍民不樂從胡者,多至江邊……
其後,賊大至,義民不肯剃頭者,皆投鴨水(鴨綠江)以死。”
  
滿清入關後,對自己大屠殺最赤裸裸的供認,就是順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總督佟養亮揭貼
  
“大同、朔州、渾源三城,已經王師屠戮,人民不存”!
  
滿清檔案:順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遠題本《明清檔案》第十一冊,A11-20中,更是由於“城破盡屠”,只好請求釋放剩下的5個“無憑究擬”的犯人。《朔州志》也承認:“城破,悉遭屠戮”。
清軍佔領遼東地區後,先是擔心當地窮人無法生活而造反,把遼東地區的貧民都抓起來殺掉,稱“殺窮鬼”。

兩年後,清軍又怕遼東的富人不堪壓迫而反抗,又把遼東地區的富人幾乎殺光,稱為“殺富戶”。共殺遼民300多萬,遼東地區的漢民基本殆盡。
皇太極破錦州,三日搜殺,婦孺不免;掠濟南,城中積屍13萬。清軍其本性殘忍,一路姦淫燒殺:從“揚州十日”到“嘉定三屠”,南昌、廣州、大同、金華。由南至北,獸行累累。江陰一縣,就殺了17萬人,全城僅50人倖存。1649年佔領湖南湘潭後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的反清運動,大同全城軍民被屠盡,“附逆抗拒”州縣及汾州全城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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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十日、嘉定三屠、蘇州之屠、南昌之屠、贛州之屠、江陰之屠、昆山之屠、嘉興之屠、海甯之屠、濟南之屠、金華之屠、廈門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涇縣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澤州等。


這些慘絕人寰的屠殺,模式基本一致:根據清軍頭子發佈的屠城令,實施的殘忍的集體殺戮,和無恥的集體強姦。

而屠殺後,不僅人頭被堆積成“京觀”,甚至還將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為論功行賞的憑據!“取陰肉或割乳頭,驗功之所,積成丘阜”。

荷蘭使臣約翰‧紐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聯合省的東印度公司出師中國韃靼大汗皇帝朝廷》一書中亦記述到:“韃靼全軍入城之後,全城頓時是一片淒慘景象,每個士兵開始破壞,搶走—切可以到手的東西;婦女、兒童和老人哭聲震天;從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處街道所聽到的,全是拷打、殺戮可憐奴隸的聲音;全城到處是哀號、屠殺、劫掠” 。
南雄大屠殺,“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屍如山莽充斥。....死者無頭生被擄,有頭還與無頭伍。血泚焦土掩紅顏,孤孩尚探娘懷乳。(清軍文書陳殿桂,《雄州店家歌》)
廣州大屠殺,史稱“庚寅之劫”。據清代官方史載,這場屠城,斬獲“兵民百萬”,又“追剿余眾至海濱,溺死者無算”。



(周駿富輯,《清代傳記叢刊》卷78之18)在廣東地方文獻《廣州城坊志》中,轉引了方恒泰《橡坪詩話》的記載,亦曰:“……城前後左右四十裏,盡行屠戮,死者七十余萬人。相傳城中人士竄伏六脈渠約六七千人,適天雨,瀆溺幾盡,其所存僅二人,雙門底劉中山其一也。”“止有七人躲入大南門甕城關帝廟神像腹中,得免誅戮。

”(黃佛頤:《廣州城坊志》226頁, 221頁)“甲申更姓,七年討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極。
血濺天街,螻蟻聚食。饑鳥啄腸,飛上城北。
北風牛溲,堆積髑髏。或如寶塔,或如山邱。五行共盡,無智無愚,無貴無賤,同為一區。



”(《祭共塚文》
王鳴雷)
親眼目睹了這次屠殺的王鳴雷,描繪人頭堆積的像山丘和寶塔一樣高!廣州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廣州市志--宗教志》記載:“清順治七年(1650),清軍攻廣州,屠戮甚慘,死難70萬人。居民幾無噍類……累骸燼成阜,行人于二三裏外望如積雪。在東郊烏龍岡,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屍骸,‘聚而殮之,埋其餘燼’,合葬立碑。

” 西方人魏斐德寫道:“屍體在東門外焚燒了好幾天。.....直至19世紀,仍可看見一座積結成塊的骨灰堆。”
嘉定大屠殺,嘉定三屠殺了50多萬人。
清兵“家至戶到,小街僻巷,無不窮搜,亂草叢棘,必用長槍亂攪”“市民之中,懸樑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斷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猶動者,骨肉狼籍,遍地皆是。


投河自溺者不下數千人。三日後,自西門至葛隆鎮,浮屍滿河,行舟無處下篙。血污浮于水面,高出數分。



” 清兵“悉從屋上賓士,通行無阻。城內難民因街上磚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紛紛投河死,水為之不流”。“兵丁每遇一人,輒呼獻出財寶,其人悉取腰纏奉之,意滿方釋。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獻不多,輒砍三刀。至物盡則殺。

”“刀聲割然,遍於遠近。乞命之聲,嘈雜如市。”(《嘉定乙酉紀事》)清軍圍困嘉定城時,在城外,“選美婦室女數十人,……悉去衣裙,淫蠱毒虐”。嘉定淪陷後,清軍搶掠“大家閨彥及民間婦女有美色者生虜,白晝于街坊當眾姦淫;……有不從者,用長釘釘其兩手於板,仍逼淫之。”“婦女不勝其嬲,斃者七人。”(《嘉定屠城紀略》)  
潮州大屠殺,“縱兵屠掠,遺骸十余萬”,揭陽縣觀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屍聚焚於西湖山,將骨灰葬在西湖南岩。

福建同安縣屠城死難5萬餘人,梵天寺主持釋無疑收屍合葬于寺東北一裏之地,建亭“無祠亭”,墓碑上則刻“萬善同歸所”。  
 
常熟大屠殺,“通衢小巷,橋畔河幹,敗屋眢井,皆積屍累累,通記不下五千餘人,而男女之被擄去者不計焉。”“沿塘樹木,人頭懸累累,皆全發鄉民也。”(《海角遺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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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大屠殺,據《揚州十日記》所載,滿清攝政王多爾袞與其子多鐸指揮軍隊攻破揚州城後進行了為期十天的大肆屠殺。


史載:“諸婦女長索系頸,累累如貫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滿地皆嬰兒,或襯馬蹄,或藉人足,肝腦塗地,泣聲盈野。



”“初四日,天始霽。道路積屍既經積雨暴漲,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內潰。穢臭逼人,複經日炙,其氣愈甚。前後左右,處處焚灼。室中氤氳,結成如霧,腥聞百里。



”後來由城內僧人收殮的屍體就超過了80萬具。除了著名的《揚州十日記》外,還有《揚州城守紀略》(“初,高傑兵之至揚州也,士民皆遷湖瀦以避之;多為賊所害,有舉室淪喪者。


北警戒嚴,郊外人謂城可恃,皆相扶攜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長號,哀聲震地。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遺骸,而天暑眾屍皆蒸變,不能辨識,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醜,可法開門出戰,清兵破城入,屠殺甚慘”)等資料。


揚州城破,揚州頓成地獄,死者達80余萬。比地獄更難忘是人民引頸受戮的場面。史載:只要遇見一個滿族士兵,“南人不論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頸受刀,無一敢逃者。”一個清兵,遇見近五十名青壯男子,清兵橫刀一呼:“賤奴來!賤奴來!”這些人皆戰戰兢兢,無一敢動。這個清兵押著這些人(無捆綁)去殺人場,無一人敢反抗,甚至沒一人敢跑。到刑場後,清兵喝令:“跪!”呼啦啦全部跪倒,任其屠殺。清寇在大屠殺後,往往故意留一些僧侶不殺,讓這些倖存者來清理屠場,《揚州十日記》:“諭各寺院僧人,焚化積屍”。《嘉定乙酉紀事》:“城中無主,積屍成丘,惟三四僧人,于被焚處,拆取屋木,聚屍焚之。”

昆山大屠殺,“總計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墮井投環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倖免者十之一。”



(《昆新兩縣續修合志》卷五一兵紀),“殺戮一空,其逃出城門踐溺死者,婦女、嬰孩無算。昆山頂上僧寮中,匿婦女千人,小兒一聲,搜戮殆盡,血流奔瀉,如澗水暴下”!(《研堂見聞雜記罰》)
還有著名的《江陰城守紀》:“滿城殺盡,然後封刀。……城中所存無幾,躲在寺觀塔上隱僻處及僧印白等,共計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內死者九萬七千餘人,城外死者七萬五千餘人” 。 
清兵在江陰的觀音寺“掠婦女淫汙地上,僧惡其穢,密於後屋放火。兵大怒,大殺百餘人,僧盡死。”(《明季北略》卷11)  
在南昌,八旗軍把掠來的婦女分給各營,晝夜不停的輪姦(“各旗分取之,同營者迭嬲無晝夜”)。


這些女性“除所殺及道死、水死、自經死,在營而死者亦十余萬。先至之兵已各私載擄獲連軻而下,所掠男女一併斤賣。其初有不願死者,望城破或勝,庶幾生還;至始方知見掠轉賣,長與鄉里辭也,莫不悲號動天,奮身決赴。浮屍蔽江,天為厲霾。”

(徐世溥《江變紀略》)此書是滿清查禁的重點,在乾隆44年被明令銷毀,全靠著手抄本流傳下來。雖然經過了滿清“文字獄”的摧殘,但這些暴行依然留下了大量的真實記錄:廣州大屠殺有西方傳教士目擊紀錄,大同大屠殺,甚至在第一歷史檔案館都可以找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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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永曆二年(1646)清兵攻陷福州,“屍橫遍野,血流成渠,肝腦塗地,粉身碎骨,慘不忍睹,遇難者六十余萬”...延平郡王鄭成功的母親也遭殘酷輪姦,羞憤自盡...


蘇州守將投降的早些,僅被屠半城,約三十多萬...
松江(上海)二十八萬人被清兵殺得一個不剩,“死骵密佈,僵屍如麻,陰森恐怖
,冤魂哭泣,白日見鬼,腥風血雨,悲慘世界”!
《番禺縣誌》記述:番禺典吏丁有儀夫妻先後被殺,“越日(第二天),所棄兒匍匐屍旁,猶吮其(母親之)乳,過者無不淚下。”

各地為剃發的屠殺:“去秋新令:不剃發者以違制論斬。令發後,吏詗不剃發者至軍門,朝至朝斬,夕至夕斬。”(《陳確集》卷三十) 
 


順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達盩厔縣境內,生員孫文光的妻子費氏被掠去,“計無可托,因紿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從之。’兵喜,與俱至井旁,氏探身窺井,即倒股而下。兵恨無金又兼失婦,遂連下巨石擊之而去。”

(民國《盩厔縣誌》卷6)順治二年,清軍實施揚州大屠殺後,至無錫時,“舟中俱有婦人,自揚州掠來者,裝飾俱羅綺珠翠,粉白黛綠。”(《明季南略》卷4)
 
  
  

順治二年(1645)江陰城陷時,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歲。兵淫其女,哀號不忍聞”,後兵殺其子,釋母,“抱女馬上去”。又有一兵“挾一婦人走,後隨兩小兒,大可八歲,小可六歲”,兵殺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順治二年(1645)5月9 日,南京失陷時,當塗孫陶氏被清兵所掠,“縛其手,介刃於兩指之間,曰:從我則完,不從則裂。陶曰:義不以身辱,速盡為惠。兵稍創其指,血流竟手。曰:從乎?曰:不從。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
順治二年7月30日,清軍至沙鎮,“見者即逼索金銀,索金訖,即揮刀下斬,女人或擁之行淫,訖,即擄之入舟。”“遇男女,則牽頸而發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腸。”(《研堂見聞雜錄》)
 
清興安總兵搶奪婦女達100多人,“淫欲無厭”。製作長押床,裸姬妾數十人於床,“次第就押床淫之。複植木樁於地,銳其表,將眾姬一一簽木樁上,刀剜其陰,以線貫之為玩弄,拋其屍于江上。”(《平寇志》卷12)

昆山縣庠生胡泓時遇害,其妻陸氏21歲抱著三歲的兒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執。“氏徒跣被發,解佩刀自破其面,……氏罵不絕口,至維亭揮刀剖腹而死。”(
光緒六年《昆新兩縣續修合志》卷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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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都督章欽臣的妻子金氏,一個弱女子,不肯屈服於淫威,被用1000刀刮死。此事,系清代著名學者全祖望,冒著殺頭危險記載下來的...

在四川,清軍於1647年公開發佈告示,宣稱:全城盡屠,或屠男而留女。


天府之國的成都僅倖存二十戶,士民被殺者四十余萬,刨孕婦,注嬰兒于槊,焚公私廬舍無數間...“是時殺戮慘毒,有縛人去淫其妻殺之者;有趨人父淫其女而殺之者;有裸孕婦共卜腹中嬰兒男女刨驗以為戲者;有以大鍋沸油擲嬰孩於內觀其跳躍啼好以為樂者...所虜子女萬千,臨行不能多帶,盡殺兒趨,暴殘恒古未有.”《蜀亂》
把四川一千多萬人殺光了以後,就把罪惡全部推給也殺了一點人的農民軍首領張獻忠,還編造出混世魔王張獻忠殺人6個億的歷史第一大謊言!

"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彌望千里,絕無人煙"...在整個中國,“縣無完村,村無完家,家無完人,人無完婦”。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幾被殺盡,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順服的奴才。此外,滿清又殺苗民一百萬,殺回民數百萬,把漠北蒙古的准葛爾部落殺到最後一個幼童!在世界歷史上都是罕見的殘忍!

光緒六年《昆新兩縣續修合志》卷36)
崇禎十一年冬至十二年春,清軍在畿輔、山東一帶掠去漢民四十六萬二千三百餘人,崇禎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軍又“俘獲人民三十六萬九千名口”。(《清太宗實錄》)
  
  
滿清入關後,繼續劫掠人口。順治二年八月辛巳日諭兵部“俘獲人口,照例給賞登城被傷之人。”(《清世祖實錄》)
  
漢人奴隸遭受非人的虐待,大量自殺。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歲以自盡報部者不下二千人”(《清史稿》),由此推算,僅自殺的漢人,在滿清入關前後幾十年間,就不下10萬人。被虐待致死的,更不在少數。
  
由於滿清的瘋狂虐待,大量漢人奴隸逃亡,“只此數月之間,逃人已幾數萬。”(《清世祖實錄》)
滿清統治者為了制止逃亡,強化其1626年頒佈的《逃人法》,順治皇帝,“有隱匿逃人者斬,其鄰佑及十家長、百家長不行舉首,地方官不能覺察者,俱為連坐”。順治六年又改為“隱匿逃人者免死,流徙”、“再行申飭,自此諭頒發之日為始,凡章奏中再有干涉逃人者,定置重罪,決不輕恕”(《清世祖實錄》)
  
甚至投靠滿清的大漢奸靖南王耿仲明,由於收留了逃亡漢人奴隸,也被迫自殺。

滿清遷界禁海暴行:
  
康熙三年(1664)三月初六,清軍大隊兵船入東山,“盡驅沿海居民入內地,築牆為界,縱軍士大淫掠,殺人山積,海水殷然”(《臺灣南明鄭氏始末》)
  
“一時人民失業,號泣之聲載道,鄉井流離顛沛之慘非常,背夫棄子,失父離妻,老稚填於溝壑,骸骨白于荒野”(《臺灣外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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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寧州, “州地以大路為界,南路以州前嶺為界,松山、後港、赤俺、石壩近城亦在界外。道旁木柵,牛馬不許出入。每處懸一碑曰:敢出界者斬!”“越界數步,即行梟首”(乾隆二十七年福寧府志卷四十三)
  
莆田縣,“著附海居民搬入離城二十裏內居住,二十裏外築土牆為界,寸板不許下海,界外不許閑行,出界以違旨立殺。武兵不時巡界。間有越界,一遇巡兵,頓時斬首”“每出界巡哨只代刀,逢人必殺。……截界十餘年,殺人以千記” (《清初莆變小乘》
  
(廣東香山縣)“初,(廣東香山縣)黃涼都民奉遷時。民多戀土。都地山深谷邃,藏匿者眾,平藩左翼班際盛誘之曰點閱,抱大府即許複業。愚民信其然。際盛乃勒兵長連埔,按名令民自前營入,後營出。入即殺,無一人幸脫者。複界後,枯骨遍地,土民叢葬一埠,樹碣曰木龍歲塚,木龍者,甲辰隱語也”(道光七年《香山縣誌》卷八)
對於屠殺規模的估計 :
 
明代中國人口,最後的全國官方統計,為51655459人,時間為明光宗泰昌元年。(明熹宗實錄卷4)。
  
以上人口數字,當然是不完整。因為人口被大量隱瞞。通常認為,明代人口,實際上僅是官方所掌握的賦稅人口。
  
很多人口學者(包括海外學者)認為,明代實際人口,大約在1億到2億(高王淩:《明清時期的中國人口》(《清史研究》1994年第3期)和葛劍雄、曹樹基:《對明代人口總數的新估計》(《中國史研究》1995 年第1期))。
  
尤其是人口學權威葛劍雄在《中國人口發展史》強調:“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應有1.97億人。萬曆二十八年以後,總人口還可能有緩慢的增長,所以明代的人口峰值已接近二億了。”
  
而有些樂觀的西方學者,則估計在1600年左右,明代人口為2.3億人,甚至還有峰值2.9億的估計,但明顯偏高了。綜合來說,認定明末人口在2億左右,已經成了人口史學界的主流觀點。
  
與明代人口相比,在官方統計上,滿清最初的全國人口統計,為10633326人(比明光宗泰昌元年減少了4000多萬),時間為清世祖順治八年(清實錄世祖卷61)。
  
而在滿清控制全國後的清聖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關後第48年),全國人口也只有19432753人。僅相當於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

  在滿清入關後,中國人口損失的總數,絕對是一個大大超過2億的驚人的天文數字!
滿清入關並沒有給中國帶來什麼經濟、文化上的進步。相反摧毀了明朝的的資本主義萌芽和先進文化,科技發展,經濟積累,使中國落後西方三百年。
歷史已經過去了三百年,民族之間也不會繼續留存仇恨。但忘記歷史,就等於背叛。隱瞞歷史,則意味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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