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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水方>>水景(KO做野短片)>>水方)有驚無險激情之旅

回復 1# 的帖子

師亨算係lucky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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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nely 於 2009-7-13 23:33 發表
真不明白,既然發現犯法,應該封場,拉人有何用?KO走後,咪照常做生意
師亨有所不知 , 舉例有間店鋪開門做生意 , 期間有客人私下進行非法交易或活動 , 如果差人話封就封而你係該店老板 , 你會讚成"發現犯法應該封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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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nely 於 2009-7-15 22:12 發表
多謝意見,但問題在於那非法交易或活動 ,是斜骨場用來吸引客人的,不是骨女私自提出,所以應該封場
市民角度與律例例証係兩回事 , 晌法庭上未判定既場係冇可能用邪場名義定佢地提供不法活動 , 牌照下亦冇可能訂明邊間係邪場 , 有D野網上唔方便提明 國內ko一貫俾香港人印象狠同有某某特權(其實不然) , 但係香港人深受影晌吸收同驚弓之鳥形象根深柢固 , 以lonely兄個人理解係咪ko可以單方面可以封場?
引用:
原帖由 lonely 於 2009-7-19 22:01 發表
現在覺得香港公務員工作態度的良好,完善的投訴機制,內地如想成為先進地方,必須改善幹部的服務,真慶幸自己身在香港
其實只係棚裡棚外錯覺 (天下烏鴉一樣黑) , 80年代起既公屋已殘 , 東涌新起公屋好靚 , 放棄包裝心理諗深一層 , 講到尾兩款公屋同樣要交租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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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骨總意見,國內ko俾香港人印象狠的形象,為什麼會根深柢固?不是一朝一夕,為什麼我們會害怕?
國內法制未健全同港人怕事心態所以根深柢固

他們出錯,我們可向誰投訴呢?
就係我所講既法制未健全問題再加上欠缺機制透明度 , 但並唔代表冇渠道


在香港,警方出錯,一哥也要道歉,內地ko會嗎?
之前講過棚裡棚外道理 , 唔出喱唔怕遊行咩


平心而論,2000年代公屋,質素不是比80年代公屋好嗎?正好說明香港是有進步的
point 在兩款公屋同樣要交租俾政府 , 之前唔係講左喱個point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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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華倫天台 於 2009-7-20 01:37 發表


尼條我識答 應該係文化局岩唔岩老總?
有常識:goo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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