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普通交通意外分分鐘變謀殺




昨晚(4日)8時許,一輛私家車於元朗教育路及元朗公路近十八鄉路迴旋處,分別與一輛客貨車及一輛九巴相撞,客貨車男司機更一度趴在私家車車頭位置,惟私家車女司機罔顧其安危,連人帶車驅車離開,歷時約20秒,男司機最終在近150米外放手,返回現場報案求助,他感到頭暈不適,送往博愛醫院治理後已出院,接受警方調查。
元朗警區刑事總督察歐陽德表示,事發前客貨車及私家車分別前後停泊教育路旁,私家車擬駛離現場時,意外撞到客貨車車尾,兩名司機於是落車商討賠償問題,惟2人未能達成共識,私家車女司機亦急急驅車駛離現場。
私家車於元朗公路翻側後,警方在私家車上發現已經過期的行車證,最後有效日期為2021年1月8日。警方遂透過車牌登記資料聯絡車主,得知車主為涉事女司機的丈夫,並取得女司機的個人資料,即晚發出通緝,警方亦向車主發出定額告票通知書,因為他沒有在車上展示有效行車證。
直至今日(5日)下午時分,該名姓韋(31歲)無業女司機在律師陪同下到警署自首,警方以涉嫌「企圖傷人」、「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及「駕駛未獲發牌照車輛」將她拘捕並通宵扣查,稍後會徵詢律政司意見,不排除作出落案起訴。
歐陽德又指,對司機草菅人命的駕駛態度予以強烈譴責,雙方若稍有不慎,便會造成嚴重人命傷亡。此外,歐陽德提醒市民,若遇到同類型事件,不要以身犯險,只需記下私家車車牌及顏色等資料,然後盡快向警方報案。警方亦作出呼籲,若有市民目擊事發經過,可向元朗警區重案組聯絡。
據了解,被捕女子疑於前年10月1日示威活動中,在北角電氣道169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其後准以5,000港元保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205/bkn-20210205183126552-0205_00822_001.html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