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時捷違泊封塵 1周收13張告票
一輛掛有中港牌的保時捷四驅車,過去一周涉嫌違例停泊於尖沙嘴山林道路邊,被警員連續發出13張320元的定額罰款告票。至昨日,記者發現放滿車頭擋風玻璃的11張「牛肉乾」已被人拿走,只餘下兩張「新鮮」牛肉乾,但該車仍未開走。
記者:黃江奇 溫瑞麟 劉永明
根據運輸署資料,該部Cayenne S保時捷四驅車,汽缸容量4,806c.c.,於2011年首次登記,當年車價逾136萬元。姓吳車主報住上水智昌里順欣花園,大廈保安員表示,吳早前已遷出,最近有警察登門尋找,但無果。據悉,車主為兩間貿易公司的董事。
每日最多可收4告票現場為山林道17至19號地下一間日本料理店對開路邊,附近車房職員稱,自上月29日,已發現該車違例停泊,一直沒有人取車,其間有警員巡經,見該車違規,已多次抄牌,發出每張320元的定額罰款告票,至前晚,該車已被警員派了11張牛肉乾。
記者接獲投訴後按址查看,發現車頭擋風玻璃放了11張告票,最多一天被警員抄了3張牛肉乾,其餘日子則分別被抄1至2張。
另外,車內錶板面亦有數張牛肉乾。據知該車已停泊一星期,車身鋪滿灰塵。
昨日,記者再折返查看,該保時捷仍未開走,但擋風玻璃上的告票已被人拿走,只餘下兩張昨日發出的320元定額罰款告票。至晚上,車輛仍然完封不動。
根據法例,一輛汽車違例停泊同一地點,警員每日最多可向該車發出4張違泊定額罰款告票。定額罰款通知書發出日期起21日內仍未繳交,警方會發出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給車主,若車主沒有按通知書上限期前繳交罰款或提出上法庭爭議,運輸署長不會為車主汽車及駕駛執照續期,以及拒絕車主名下任何車輛過戶申請,直至所有法庭命令的罰款清繳為止。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