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刺嘉慶皇帝的主謀是誰?
嘉慶八年(1803年),閏二月二十日,紫禁城裡發生了一樁清代歷史上罕見的行刺皇帝大案,這是有清一代皇帝第一次遇到謀刺,在朝廷內外引起了極大的恐慌。
行刺皇帝的經過是這樣的:二十日這天早晨,嘉慶皇帝在文武大臣、太監和隨從侍衛的簇擁下進宮齋戒。御輦進至神武門,將到順貞門時,忽見一個披頭散發、手持利刃的人從遠處直朝御輦撲去。當此危急之時,神武門內輦道東西兩側持械肅立的一百多個侍衛、護軍章京、護軍校、護軍,竟沒有一個人向前阻攔。隨御輦而行的文武大臣、太監和隨從侍衛也個個呆若木雞,只有御前大臣、定親王綿恩,固倫額駙拉旺多爾濟,御前侍衛扎克塔爾、珠爾杭阿、乾清門侍衛丹巴多爾濟、桑吉斯塔爾6 人迎前攔擋。坐在御輦中的嘉慶皇帝受此突然襲擊,猶如晴天霹靂,慌忙從御輦中逃出,急急逃入順貞門。行刺之人因受6 人攔擋,無法追殺,复揮刀左扎右刺,奮力格鬥,將定親王綿恩袍袖刺破,又將侍衛丹巴多爾濟刺傷三處,最後力竭被縛。
事後查明,兇手名陳德,原名陳岳。 《春冰室野乘》、《滿清野史》記作成得。陳德年47歲,鑲黃旗人,原為山東青州府海防同知松年之契買家奴。 30歲前,陳德在山東青州、臨邑縣、濟南府、章邱縣做家奴或傭工。 31至38歲,陳德因在山東無法謀生,攜妻並岳母到北京投靠任護軍的外甥,在京跟官服役。 39至41歲,在內務府服役,得有機會出入宮中。 42至47歲,陳德與妻一同典與回京粵海關監督王姓之家人孟明家做廚役。在此期間,妻子病故,岳母癱瘓,兩個兒子未成人,因生活艱難,時常以酒澆愁,酒後哭笑吵鬧,被孟明家解僱。解僱後先閒住在外甥家,後寄居在舊日老友黃五福家,直至事發。
陳德被捕後,嘉慶皇帝當天即詔令“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嚴審定擬具奏”。軍機處與刑部連夜審訊“欽犯”,大施酷刑,諸如跪練、夾棍等,無所不用。二十一日,嘉慶命“添派滿漢大學士、六部尚書會同審訊”。二十三日,再派“九卿科道會同審辦”,“必欲窮究主使何人,同謀何人,有無黨羽”。要陳德“備受諸刑,再行磔死”。會訊官員對陳德反复熬審,用盡酷刑。陳德在供詞中備述了自己一生為人家奴、跟官服役的遭遇,說:“我因窮苦不過,往後難過日子,心裡氣惱”,遂“起意驚駕,要想因禍得福”。 “本月十六日,知道皇上於二十日進宮,我就定了主意。”若得手,“砍退幾人,直奔轎前,驚了聖駕,皇上自然諸事都由我了。”
陳德在供詞中說他係因生活窮困而謀刺皇帝,並且是一人所為,會審官員自然不能相信,一個家奴,如何能知道皇帝的行踪?宮廷重地,戒備森嚴,陳德如何能持刀並攜子潛入神武門?陳德行刺之時,神武門百多個軍校為何皆不捉拿?隨行文武大臣、太監及隨從侍衛除6 人外,為何皆作壁上觀?種種跡象,表明陳德謀刺皇帝,絕非一人所為。
對於審訊官的重大疑問,陳德說,他是在二月十六日看見街上墊道而得知皇帝二十日進官的。行刺那天,他攜長子陳祿兒在東安門一家酒舖喝酒以後,由東華門進,穿東西牌樓門,再由西夾道繞至神武門,隱蔽於西廂房南山牆後,等候皇帝御輦。陳德“堅供實係伊一人起意驚駕,要想因禍得福,如有同謀主使之人,我已應承重罪,還有何隱瞞”。無論會審官如何訊問,陳德堅稱一人所為,並無主謀。
會審官將陳德之子陳祿兒、陳對兒及與陳德交往密切的黃五福、黃二、王四、蔣興國、魏明亮等全部逮捕,嚴刑究問。其子及黃五福等稱“實不知伊父者謀逆情事,平日未見有同謀之人往來”,“實不知他鬧事是何主意。”
會審官又傳訊了陳德在京服役過的幾個家主,幾個家主說“陳德素常原是安靜,”“並無鬧事”,“平日並無閒人來往”。
經過四天四夜的酷刑訊問,會審官認為實係陳德一人所為,並無主謀同謀,遂定擬具奏,嘉慶傳諭:“若一味刑求,反肆狂吠,所言之人如何存活?即不究問,終成疑團,所損者大矣!“
二月二十四日,會審官奉旨將陳德凌遲處死,其子陳祿兒、陳對兒處絞。陳德雖然處死,但是嘉慶的“疑團”並未解開,他始終懷疑朝廷官員中有同謀主使者,否則一個低賤的家奴是沒有膽識私闖宮廷禁地圖謀不軌的。由於陳德始終沒有供認主謀,嘉慶皇帝以“失察”的罪名,將17名文武官員分別給以革職發往熱河披甲當差、革職、革職留任、降級調任、降緩留任、罰俸等處分,將守衛神武門的護軍章京、護軍校、護軍分別革退枷示或交該管大臣嚴懲,又將肅親王永錫交宗人府議處。
對於這樁震動朝野的重要公案,無論官書野史,記載卻極為簡單,且說法不一。後人莫知其所由,遂成為千古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