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租車公司負責人上周六(12日)在Facebook專頁「爆料公社」發文稱,一名鄧姓的香港男子,上月到台灣自駕遊時,撞爛了租車公司一架17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45.4萬港元)的新車,維修費用估計達70萬元(約18.7萬港元)。鄧男當時刷親戚的信用卡賠了25萬元(約6.6萬港元),惟回港後竟向銀行申請取消交易。負責人怒斥鄧男「丟盡了香港人的臉」,聲言他若不賠錢,會向傳媒踢爆他的惡行。
租車公司的游姓負責人稱,鄧男上月2日向其公司租了一輛福士T6客貨車,當晚就在宜蘭的礁溪自撞,令車輛嚴重損毀。鄧男當時要求再租另一輕同款汽車繼續行程,還表示「很幸運承租德國的車系,家人平安」。對於賠償一事,鄧男就自稱無錢,堅持要回港才一次過賠款,但租車公司未有同意。
後來在萬華區警方的協解下,鄧男在派出所刷親戚的信用卡支付了小部分賠款,並簽下理賠協議書,承諾會支付餘下的款項。未料鄧男回港之後,竟向發卡銀行申請停止交易,請銀行代為追回款項,同時又在通訊軟件上把租車公司加入黑名單。
「這位香港人在台灣旅遊糟蹋了我們台灣人的財產,然後用詐騙的手段說家人會簽名,結果食言!」游姓負責人表示,自己正研究採取法律行動,以及向媒體爆出事件的始末,「我將按照你(鄧男)所簽名的租車條款,向法院聲請賠償車子的損失!這將會暴增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