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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忘形狂歡後遺留罪証 (請各方好友幫手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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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sert_cat 於 2010-5-3 11:08 發表
門兄好有人生經驗:thumbs_up.gif:
門兄有鬼人生經驗,老虎都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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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okia 於 2010-5-4 04:53 發表
原本想响我之前post編輯下,點知話不能編輯,所以開個新post~~
  潛伏幾日,因極力做野氹番老虎那,最終老虎那肯原諒我,但條件係要將回鄉卡收歸其下,如果要上去工幹則會陪伴左右....
   ...
你肯比佢收証,即係認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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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okia 於 2010-5-6 09:53 發表

肯俾佢收只係想減少爭拗,我由此至終都冇認到
個口冇認,不過老虎覺得你有去先肯比佢收証,不過都冇所謂啦,最緊要CHING冇事 ,幾個月後又一條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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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okia 於 2010-5-9 17:23 發表

男人出黎玩邊個5會丫,不過緊記切勿上身,我相信女人只能容忍老公去滾,但絕不能接受去包! h:" />
完全同意: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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