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期間不少市民會到郊外遊玩兼賞月。警方由9月10日起一連3日,在大嶼山嶼南道設置路障,截查來往車輛,以打擊未有「大嶼山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俗稱「禁區紙」)」而進入大嶼山禁區的違例駕駛人士。行動中,66位司機被票控未有許可證進入大嶼山封閉道路。警方表示,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呼籲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指,使用封閉道路許可證時,必須於車輛當眼位置展示封閉道路許可證正本。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111條,任何人凡意圖欺詐而偽造、更改、使用,或借予或容許任何人使用本款適用的文件或其他物件;或製造或管有與本款適用的文件或其他物件極為相似的任何文件或其他物件,以致有刻意欺詐目的,即屬犯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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