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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lunch藝人吳智杰等8人囚33至45月 終於還返個公道畀全港市民

和你lunch藝人吳智杰等8人囚33至45月 終於還返個公道畀全港市民



有示威者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舉行「和你Lunch」活動,期後演變成衝突並有多人被捕,包括男藝人吳智杰等8名男女,事後被控暴動及蒙面等罪成,其中3人認罪,5人經審訊被裁定罪名成立,他們今(2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彭亮廷認為是次暴動雖非最嚴重,也屬嚴重級別,從各被告的裝備,推斷各人有需要時可走上前線或充作後勤,參與程度不算低。他也考慮到各被告過去均有良好品格,重犯機會低,各人亦因事件而受不同程度的影響,部份人更失去工作或甚很大機會失去專業資格,最後判3名認罪被告入獄2年9個月,5名經審訊被裁罪的被告,包括吳智杰囚3年9個月。

8名被告:吳智杰(29歲,藝人)、陳維聰(29歲,西廚)、陳敦涵(26歲,酒店接待員)、李晁鋒(28歲,社工)、蔡綺洛(27歲,售貨員)、林梅嘩(27歲,美容師)、陳灝良(28歲,放射治療師)和梁升彥(28歲,綜合科學及生物科教師)。全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2日中午,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一帶參與暴動,並在非法集結的情況下使用蒙面物品。

3認罪被告准部份控罪存檔

其中陳維聰、蔡綺洛及林梅嘩開審前認暴動罪,他們另被控的「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陳另被控管有危險藥物罪,及蔡被控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均獲存檔。3人均被判囚2年9個月。




吳智杰因涉案被代理人公司解約

本案8名被告中不乏專業人士,他們在求情時有透露案件對他們的影響,原本當演員的吳智杰,因涉及本案被代理人公司解約,品牌公司亦抽起其廣告,令其演藝夢幻滅,跌入人生低谷。;原本在米芝蓮餐廳任西廚陳維聰,及社工李晁鋒,事後均辭去工作;專業放射師陳灝良則退修碩士課程,並轉至小型醫療中心工作,原本任教師的梁升彥,未能在正規學校任教,他開設了教育中心,服務基層兒童。

認罪女被告還柙後喪父至今耿耿於懷

認罪的女被告蔡綺洛求情時透露,她今年2月在獄中誕下孩子,現由丈夫獨力照顧;其夫今有帶孩子到庭讓她相見。

彭官判刑時亦透露蔡於去年4月審前覆核時已表示會認罪,並放棄保釋還柙,翌日蔡父遇上工業意外去世,蔡對此感到耿耿於懷,認為其父因擔心她而在工作上分神,導致意外發生。







官信眾被告重犯機會低

彭官判刑時稱,接納8名被告過去品格良好,重犯機會低,他們被捕至今4年,事件對他們及其親友有極大的心理壓力,人生計劃亦被打亂,部份被告很大可能失去專業資格。雖然當日事件只維持約3小時,各人被捕時身上有生理鹽水、手套、護目鏡等裝備,可推斷他們必要時可上前線,或作後勤支援,參與程度不算低,考慮各人情況後,判眾人33個月至45個月。

當日有過百人在街道上聚集

案情指,當日中午12時許有人在中環破壞交通燈,圍觀和聚集的人群由原本十數人增至過百人,他們走出馬路並佔據街道,阻礙交通,之後有人破壞巴士,亦有人在馬路上放置障礙物及燃燒雜物以阻塞交通,亦有人破壞附近元氣壽司及吉野家等店舖,更有人設下傘陣與警對峙,亦有人拋擲磚頭。防暴警於下午3時過後驅散行動,警方在現場部份多人,包括本案8名被告。

吳辯稱怕被傳媒認出才戴帽及口罩

其中曾參演ViuTV電視劇的被告吳智杰,曾辯稱當日只在中環閒逛等女性朋友下班,又指因為他是藝人,為保持形象及拍被傳媒認出,才戴帽及口罩。他後來想找車往銅鑼灣時遇上暴動,並聽到槍聲,最終被捕。惟彭官未有接納其說法,認為他非為顧形象或因醫學理由而戴帽及口罩,片段顯示吳被警方追捕並走入逃生出入口時才脫下口罩,並想放入褲袋,認為吳為逃避防暴警才逃跑。最後裁定吳等5名不認罪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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