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預科生深圳嫖妓被捕
一 名 十 七 歲 本 港 預 科 生 趁 「 七 一 」 公 眾 假 期 往 深 圳 嫖 娼 ﹐ 被 公 安 行 政 拘 留 兼 罰 款 五 千 元 人 民 幣 。 結 果 該 名 魏 姓 學 生 在 當 地 梅 林 看 守 所 拘 留 四 日 ﹐ 由 他 從 港 趕 至 的 胞 姐 交 付 罰 款 後 ﹐ 釋 放 回 港 。 深 圳 公 安 表 示 ﹐ 這 是 近 年 被 揭 發 的 最 年 輕 的 香 港 嫖 客 。
年 僅 十 七 歲 的 姓 魏 本 港 學 生 ﹐ 上 月 三 十 日 與 一 名 比 他 大 兩 歲 的 姓 李 香 港 友 人 往 深 圳 。 當 晚 十 一 時 ﹐ 兩 人 剛 步 出 羅 湖 聯 檢 大 樓 ﹐ 即 有 一 名 電 單 車 皮 條 客 上 前 兜 搭 ﹐ 詢 問 他 們 想 去 哪 �� 玩 ﹖ 又 稱 可 以 帶 他 們 去 最 安 全 的 地 方 「 Wet 」 。 兩 青 年 見 已 是 深 夜 ﹐ 於 是 上 了 皮 條 客 的 三 輪 電 單 車 向 福 田 區 駛 去 。
據 了 解 ﹐ 皮 條 客 將 兩 人 載 至 福 田 中 醫 院 附 近 的 一 間 髮 廊 。 他 們 下 車 後 即 有 髮 廊 妹 上 前 游 說 。 魏 選 了 一 名 四 川 女 子 ﹐ 而 同 行 的 李 因 沒 有 合 心 水 女 子 而 放 棄 挑 選 。 魏 向 李 姓 友 人 表 示 ﹐ 會 隨 那 女 子 到 髮 廊 後 面 不 遠 處 樓 內 進 行 性 交 易 ﹐ 著 李 稍 候 片 刻 。至 凌 晨 三 時 ﹐ 李 見 在 髮 廊 門 外 等 候 數 小 時 仍 未 見 魏 的 擪 影 ﹐ 遂 向 髮 廊 查 詢 ﹐ 髮 廊 老 闆 表 示 不 知 原 因 。 翌 日 ﹐ 李 仍 不 見 魏 出 現 ﹐ 於 是 向 報 案 稱 魏 失 擪 。 本 月 三 日 ﹐ 已 在 深 圳 停 留 三 日 的 李 將 事 件 經 過 告 知 魏 家 ﹐ 魏 的 胞 姐 立 即 啟 程 趕 到 深 圳 再 度 報 警 。 深 圳 公 安 局 經 過 調 查 後 ﹐ 證 實 魏 因 嫖 娼 ﹐ 於 本 月 一 日 被 公 安 行 政 拘 留 。 公 安 促 魏 家 交 付 五 千 元 罰 款 後 ﹐ 到 看 守 所 領 人 。事 主 魏 某 報 稱 住 在 九 龍 ﹐ 為 一 預 科 生 ﹐ 正 準 備 報 考 大 學 。 為 免 事 件 給 本 人 前 途 留 下 污 點 ﹐ 事 主 一 再 要 求 公 安 不 要 公 開 其 身 分 。
據 深 圳 公 安 表 示 ﹐ 往 當 地 嫖 娼 的 港 人 有 年 輕 化 趨 勢 ﹐ 深 圳 公 安 今 年 在 娛 樂 場 所 拘 捕 嫖 客 或 鬧 事 的 港 人 ﹐ 年 齡 均 在 二 十 二 、 三 歲 左 右 ﹐ 這 是 近 年 首 次 扣 留 只 得 十 七 歲 的 「 小 嫖 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