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岑嘉林。
持博士學位的前教育大學客席講師於本年「元旦大遊行」期間,被警方搜出自製弩及尖木棒,搜屋時再檢獲2把自製弩、膠箭、木箭等物品。他否認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
被告岑嘉林(37歲)被控於1月1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胡忠大廈外管有1把自製弩、20枝尖木棒;以及在黃大仙一住宅單位內,管有2把自製弩及5支箭。
截查被告的警員周振標供稱,事發當日下午4時許,他在警車巡邏時,在胡忠大廈外見到被告與一名周姓女士同行,當時他身穿黑色外套、藍色牛仔褲,戴著黑色罩及帽,手持一把藍色雨遮,並且四處張望,行為怪異,四名警員遂下車將他截停調查。周警員在被告背囊搜出一個索繩袋,當時被告聲稱袋內放著的是畫夾,但警員卻在內撿獲一把長30厘米的弩、20支尖木箭、2支木棒及一塊白色海綿,被告當時表示該把弩是「朋友俾佢」。
被告被捕後,由重案組警員黎志偉(音譯)登門搜屋,再撿獲2把弩、3支塑膠箭、2支尖木箭、4支木棒、4塊固定鐵片、2包螺絲及1包螺絲圈、4個滑輪及一札橡筋。
庭上播放由警方拍攝的證物測試片段,顯示其中兩把弩均能成功將木箭發射在5米外的發泡膠板上,但較短的一把弩則無法成功射出木箭或膠箭。
案件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出庭自辯。他指自己小學起參加童軍,目前是某中學童軍旅副團長,負責訓練小朋友、組織興趣班教授工藝及箭藝,平日亦喜歡做一些小玩意。
被告承認涉案3把弩由他製作,但製作目的是用作童軍興趣班教具,可視為訓練工具或模型,而被搜出的箭是做來測試弩的功能。部份弩用畫架改裝成,木箭則是用兩支短木棒黏合,再用筆刨削尖一端。佢又指,由於該些弩及箭是幫童軍團製作,故並不完全屬於他。
他續稱,事發前幾日他才製作好被搜出的弩,並將它放入其中一個背囊存放,打算之後帶到童軍團作為興趣班教材,「俾童軍試射下,都幾好玩」。但由於他有不少同類背囊,故事發當日不小心帶了到遊行現場,但從無打算用以製造混亂。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31996/%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5%85%83%E6%97%A6%E5%A4%A7%E9%81%8A%E8%A1%8C-%E6%B6%89%E8%97%8F%E8%87%AA%E8%A3%BD%E5%BC%A9%E7%AE%AD%E7%AD%89%E8%A1%A8%E8%AD%89%E6%88%90%E7%AB%8B-%E5%89%8D%E6%95%99%E5%A4%A7%E8%AC%9B%E5%B8%AB%E4%BE%9B%E7%A8%B1%E5%B9%AB%E7%AB%A5%E8%BB%8D%E5%9C%98%E8%A3%BD%E4%BD%9C%E8%88%88%E8%B6%A3%E6%95%99%E5%AD%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