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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2月28日《中美聯合公報》在上海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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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oomam
時間:
2011-10-12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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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2月28日《中美聯合公報》在上海發表
中美三個聯合公報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與
美利堅合眾國
政府之間所簽署的三個聯合公報,包括了《上海公報》、《中美建交公報》和《中美就解決美國向台出售武器問題的公告》(簡稱《八一七公報》)。這三個公報是中美在冷戰時期開啟對話和關係正常化的重要基礎,其中有關臺灣問題的部分在今天的重要性則更為顯現,美國政府一直聲稱其兩岸政策是基於「一個中國原則、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和臺灣關係法」制訂的。
上海公報
兩國間的第一個聯合公報《上海公報》是於美國總統
尼克森
訪問中國期間在上海與
中國國務院總理
周恩來
簽署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聯合公報》,
於
1972年
2月28日
簽署
。這個聯合公報的特別之處在於,雙方首先並沒有迴避各自的歧見,檔案中闡明瞭兩方不同的觀點,然後表示雙方願意尊重對方的立場。隨後再闡述雙方達成的共識。
《上海公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兩國對
越南
問題以及
亞洲
其他地區政治局勢的不同看法;
中美關係
正常化符合兩國利益;
國際爭端應在尊重
主權
、不幹涉別國內政等基礎上解決,反對任何國家在亞洲建立
霸權
或在世界範圍內劃分利益範圍;
中方反對美方在臺灣問題上所持立場,反對一中一臺、兩個中國、一國兩府、臺灣獨立和臺灣地位未定論;
美方認識到(acknowledge)海峽兩岸都堅持
一個中國
,並對此不表異議(not to challenge),支援和平解決兩岸問題,將逐步減少在台美軍設施和武裝力量;
擴大兩國民間交流與往來,為雙邊貿易提供便利;
保持接觸管道;
《上海公報》是尼克森訪華的主要成果,標誌著中美關係的緩和。對美國而言,該公報的最主要意義在於拉攏了中國,在國際上進一步孤立
蘇聯
及其衛星國家,利用
中蘇分裂
加強美國的國家安全。而對於中國,雖然當時兩國存在
意識形態
上的不同,但是中國領導人認為因地理原因,蘇聯依然是對中國最大的威脅,因此與美國改善關係對中國也有利。而今天,《上海公報》最大的意義則在於美國對中國首次正式表明了承認一個中國的立場。
建交公報
《中美建交公報》全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於
1979年
1月1日
正式發佈,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建立正式的
大使級外交關係
。美國在該公報中首次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就保留與臺灣的非官方往來。美國也認知(acknowledge)「台灣海峽兩岸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此一立場。兩個國家也再次重申了反對任何國家在亞洲建立霸權的共識,暗示著兩國對蘇聯的共同立場。
該建交公報在
鄧小平
訪問美國前夕公佈,加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的合法性,被該國政府視為一次外交勝利。而對在臺灣的、依然堅持擁有全中國主權的
中華民國
政府而言,則是繼被迫退出
聯合國
之後在外交上的另一次打擊。
八一七公報
《八一七》公報是於
1982年
8月17日
簽署的,也是三個聯合公報中爭議最大的一個公報,中國一直認為美國沒有切實履行該公報中有關美國「逐步減少它對臺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的承諾。該公報是為了徹底解決美國對台武器出售的問題而簽訂的,該問題在《上海公報》和《建交公報》中都未獲得有效解決,雙方只是闡明瞭各自的立場,但都未達成共識。但是在公報中,除了美方首次強調將逐步減少對台武器銷售之外,中國則重申「爭取和平解決臺灣問題」,而美國也對此表示「讚賞」。
美國在該公報中對對台售武問題對中方做出了明確的承諾,最重要的三條包括:
向臺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準;
準備逐步減少它對臺灣的武器出售;
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
中國一直指責美國政府繼續對台售武,而且數量和質量都不斷提升,違反了該公報。而美國則以《
臺灣關係法
》中對台關係的承諾,以及近年來兩岸軍力不對等為由,對於中方的抗議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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