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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出尼玩小心d, 勿貪圖沉船一廂情願真愛之樂 (港燦已經晌起警號) [打印本頁]

作者: 龍仔    時間: 2010-10-8 01:46     標題: 出尼玩小心d, 勿貪圖沉船一廂情願真愛之樂 (港燦已經晌起警號)

風流總會有代價!獨身男子透過交友公司認識一名女子,兩人並發展到有性關係,女方後來有孕向男方索取墮胎費,男方付款後分手以為再「無手尾」,不料男方一年後收到法庭文件,女方向他追討養仔費,他才得悉自己有一名兒子。家事法庭法官後來基於親子鑑證(即DNA驗證)結果確定男方是嬰孩生父,即裁定男方敗訴,須向女方每月支付三千元生活費之餘,所住物業亦可能要與女方均分。個案中男事主除投訴法律偏幫女方外,更懷疑自己遭女方「借種」。

意外地成為父親的X先生向本報指,五年前透過交友公司,認識一名年約三十歲的婦人,女方聲稱從事幕後代唱工作,家住美孚新邨,亦即此個案女主角B女士。由於X在內地工作,獨居於東莞宿舍,B則主動北上與X相聚,並要求留宿。

      



索錢墮胎卻誕下嬰孩獨身多年的X先生承認,因抵受不住誘惑,結果發生性行為,但相處後,X發現B喜歡夜生活及飲酒,與他的性格可說是格格不入,遂開始疏遠女方,詎料B在○五年底某日帶同一名男子突然夜訪X的宿舍,怒氣沖沖表示她已有身孕,向X索取墮胎費用,X為息事寧人,翌日回港提款九千元給B,當時卻忘記要求對方簽名作實,結果弄致如斯境地。
事隔一年,X突收到香港法庭的通知,原來B女士向他追討兒子的照顧責任,包括給予生活費及物業,X才赫然得悉B女士拿錢後並無墮胎,而是在○六年誕下一名男嬰,X曾試圖與B進行調解,但B堅持X須讓出擁有的物業或給她一百萬元,質疑B是有心「留住個肚」,伺機與他「分身家」。X指出,根據當時的一份法庭文件的資料,他才得悉B女士原來是一名領取綜援的失婚婦人,家住公屋並替前夫生了一名男孩,而B女士亦是在九五年左右從內地移居香港。

證實為生父即判敗訴X後來申請法援到家事法庭應訊,出示當年曾給予九千元墮胎費的銀行紀錄呈堂,但當DNA驗證證實X九成九是男童的生父後,法官沒有理會其他證供,即判X敗訴,X除須每月給B女士及兒子三千元生活費,並要支付B在醫院生產的費用及堂費,而X的物業更可能要跟B女士攤分而遭「釘契」。
X慨嘆,他的收入並不穩定,過去數年亦曾數次失業,今次無端孭一身「兒女債」,物業更隨時拱手讓人,令他飽受精神困擾。他認為家事法庭法官在審訊過程中並無盤問女方,又對他出示的證據無動於衷,質疑審訊對男方不公,直言他與「兒子」毫無感情,故無打算爭取撫養權,正考慮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求助。
司法機構每年平均處理一萬八千宗離婚、領養等案件。對於X先生指法官不公,司法機構發言人稱,家事法庭法官處理案件時,會依法斷案,不偏不倚,按照法例及案件中所有具體情況作出裁決。


[ 本帖最後由 龍仔 於 2010-10-8 01:47 編輯 ]
作者: Mars    時間: 2010-10-8 02:48

咁都得
作者: doctor    時間: 2010-10-8 02: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大袋淫魔2005    時間: 2010-10-8 08:30

尼招高呀
作者: 好淫一個    時間: 2010-10-8 23:58

乜香有咁既法例咩,冇註冊,唔係合法夫妻,只不過大家你情我願咁一齊,個肚係佢既,佢要生仔我都冇權話唔得.
佢應該搵律師告條女,未得佢本人同意,私自用左佢本人既精子作生產用途,問番條女索償先岩.
作者: 夜鬼    時間: 2010-10-9 00:01

中晒
作者: zero624    時間: 2010-10-9 00:43

事主警惕我地,記得要戴套
作者: babycry1    時間: 2010-10-9 07:37

係唔好沉至真
作者: outout    時間: 2010-10-9 16: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骨總    時間: 2010-10-9 22:30

北姑晌喱方面最處心積慮
作者: 大袋淫魔2005    時間: 2010-10-10 10:14

女人=累人
作者: zoomam    時間: 2010-10-13 06:18

沉得過癮傷得越深
作者: 7016    時間: 2010-10-13 23:12

尼位北姑,放條線做無本生意,好難防。
作者: 包.脹    時間: 2010-10-15 10:21

呢D 女真係衰到無人有
作者: ape1979    時間: 2010-10-19 00:55

No free lunch in china
作者: pipeapple    時間: 2010-10-19 01:51

引用:
原帖由 好淫一個 於 2010-10-8 23:58 發表
乜香有咁既法例咩,冇註冊,唔係合法夫妻,只不過大家你情我願咁一齊,個肚係佢既,佢要生仔我都冇權話唔得.
佢應該搵律師告條女,未得佢本人同意,私自用左佢本人既精子作生產用途,問番條女索償先岩.
呢個好有難度....不過唔係合法夫妻....未婚媽媽原來可以迫對方養佢架...
作者: weggie3388    時間: 2010-10-19 13:01

食得 SALT-FISH 抵得渴!!
作者: bdjjoli    時間: 2010-10-26 12:49     標題: 回復 1# 的帖子

出來玩。。。怎樣可以給人找到啊 !!
so don't say any true to all BG Girls...etc.
play SAF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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