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雍正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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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oomam
時間:
2008-6-28 10:00
標題:
雍正 (四)
把腐蟲逐出獅身
雍正帝為何以天子之位不惜與僧侶辯論佛法真諦?他真該當「好干佛道」的批評嗎?一如世界各國介入現實與專制抗爭的優秀主教不得不提出道德呼籲,雍正大帝同樣勇敢走上修行人的護法路。
天魔波旬跟釋迦牟尼佛說過,雖然它無法破壞釋迦牟尼佛的修行,但等到末法時期它要以魔子魔孫盤踞在所有的禪林與道場,亦即要從佛教的內部來摧毀佛教。波旬問道:「到那時你又能奈我何?」釋迦牟尼佛悲憫垂視波旬:「到了末法時期,不能奈你何。」
這段對話讓佛教徒對於藏身禪林道場之中,卻行亂法之實者,稱之為「魔」,或者是寄身在雄獅身上的腐蟲(因為佛教徒自許應如同雄獅般勇猛精進,並以佛殿為「大雄寶殿」)。
予豈好辯哉?
雍正帝親自撰寫《揀魔辨異錄》,就是要把腐蟲逐出獅身。他以天子之位不惜與僧侶辯論佛法真諦,卻被後來的史家譏為「好干佛道」,認為天子應該專注於政事,不該涉入宗教太深。贊成這種論點的人似乎不少,所以本系列文得先花點篇幅來討論這個問題。
很多人都知道有句西諺說:「讓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其實這是人們問耶穌基督,要不要遵守羅馬的法律時,耶穌基督的答覆。為什麼耶穌基督要這麼說?
上帝的律法(自然法)高於人的律法,所以才有納粹軍人執行當時的「法律」屠殺猶太人,卻在戰後被審判的事。良知理性是天賦也就是神的律法,不能因為一時一地人造的法律而被抹滅。殺人償命,這是天理。
凱撒的法律與上帝的律法並非全部扞格難入,在矛盾發生時,才有選擇的必要。選擇遵從上帝的律法,走的是神的道路,這樣的人是上帝的子民,歸屬於上帝的天國;選擇凱撒的法律也許可以暫免禍害,但卻是一條背離神的道路,短暫而且mortal,這樣的人是個凡人,歸屬於凡間的帝王邦國。耶穌基督以自己的苦難示現給人們看,祂最終選擇了上帝的律法,祂雖被釘上十字架,但祂選擇的道路卻是永恆而且immortal。
當判斷成為必要時
不過耶穌基督的這句話經常被人有意或無意的曲解、誤用。後來有人據此主張應該「政教分離」,宗教中人不能干涉政治。教宗庇護十二世在一九四四年的耶誕節有一段公開廣播,題目為「論民主問題」,談的就是二戰局勢及宗教與政治道德的重要性。他認為教會乃「人性尊嚴及自由的捍衛者」。人類的尊嚴與自由是上帝所賦予,捍衛它是教會的使命。教宗自己以行動對政治秩序做出道德呼籲。
到了一九六二∼一九六五年間,在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後,天主教正式釐清這個問題。根據對《聖經》的教誨「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德,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雅二14)說「教會領袖有責任對政治秩序做出道德判斷,當個人基本權利使這種判斷成為必要時
之後世界各國的天主教會出現不少介入現實、與專制抗爭的優秀主教。例如,巴西的阿恩斯紅衣主教、菲律賓的辛主教、薩爾瓦多的羅慕洛主教、韓國的金主教以及得到諾貝爾和平獎的南非大主教等等。面對中共,香港的陳日君主教,也是一位勇於提出道德呼籲的主教。這些主教面對的都是專制殘暴的政權,基於道德判斷,他們背負著不得已、不得不為的使命。
「六根清淨」何解?
東方雖然沒有「政教分離」這樣的說法,卻有一說認為出家人應該「六根清淨」,所以關切俗事的和尚會被稱為「好干世法」,反過來說,以天子之尊修佛修法,則被諷為「好干佛事」。
其實在社會上與人有關的每一件事,幾乎都包含了政治與宗教的雙重因素。婚喪喜慶、生老病死,哪一件脫離得了?「六根清淨」是佛法對於個人修心的要求,而不是要人對民生疾苦、殺人放火的事都束手不顧!如果這麼解釋「清淨」,那佛菩薩不是絕對清淨?清淨到那樣的境界層次上,又何必管人的苦難,下世度人?所以說佛教的教義要求清修,出家人一點都不能干涉政事(即使僅止於批評或勸善),這完全是說不通的。
雪中送炭vs.雪上加霜
香港主權移交十年時有一個佛教法師為當局舉行了「吉祥鐘」的鳴鐘儀式。同一天,主教陳日君則參加了香港七一的民主遊行。
對於陳日君主教,中共喉舌大作文章,批評他是神職人員不該干涉政治,甚至以「政治和尚」稱之。對於那位鳴鐘的法師,中共的媒體與打手們不置一語批評,但網民卻提出質疑:佛教何時有「吉祥鐘」這回事?法師為何自創儀軌?香港主權移交和佛教教義有何關係?為何不是在六四那一天,不是在浴佛日,或者是在過年時敲鐘,而獨挑七一這一天?為何中共政協這幫子人都來一起敲鐘?這是宗教活動還是政治活動?誰出的錢?
其實對政治表達自己的意見,是每個人的權利。隨便扣上「干涉政治」的大帽子不許人們提出訴求,是一種霸道且無知的歪論。不論他是不是宗教中人,看見眾生受苦,挺身而出是因為不得已,是對受苦者的雪中送炭;至於為一個迫害宗教、侵害信仰的極權政府服務,不論他是誰,那都是不應該的作為,是對受害者的雪上加霜。
這個道理非常簡單,一個真正的修行人不會不懂。但「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主席,也是人大代表的傅鐵山,對於陳日君主教憂心《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傅鐵山說,神職人員無論地位有多高,都應該做到「上帝歸上帝,凱撒歸凱撒」。姑且不論傅鐵山錯解了這句話(對此陳日君主教的反應只是一句:我知道他是不得已的),他身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席」,中國天主教會又添上「愛國」二字(這種由強權標榜的「愛國」,其實是「愛黨」)。試問,他與陳日君主教哪一位才「政治」?哪一位才真的守住教義,守住耶穌基督的教誨?
回頭看看雍正帝,他真的該當「政教不分」、「好干佛道」的批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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