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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支持民間電台廣播,支持開放大氣電波! [打印本頁]

作者: 試用就要上    時間: 2008-1-10 18:36     標題: 支持民間電台廣播,支持開放大氣電波!

支持民間電台廣播,支持開放大氣電波! 10/01/2008


作者: pk人王    時間: 2008-1-11 17:17

把着言論自由高於一切一樣等同冇法律, 自由民主唔係話你想點就點, 唔順你意就叫打壓.
作者: chankwongsing    時間: 2008-1-11 22:4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k人王 at 2008-1-11 17:17:
把着言論自由高於一切一樣等同冇法律, 自由民主唔係話你想點就點, 唔順你意就叫打壓.
絕對同意
作者: 試用就要上    時間: 2008-1-12 11:42

言論自由確實要高於一切啊,不然,法官就等同皇帝,用佢喜歡 ge 方法去解釋法例,

用佢喜歡 ge 方法去分析案件和判刑噢,有時候我都感覺到現在社會恢複了君皇制度呢,

=======================

就好似今時今刻在股票市場上賺倒錢的朋友,

就真的要多謝言論自由和遊行啊,因為當日......................,所以中央政策就......................

而我哋就順水摸魚啊,爽不爽哦!宋弟!

申報利益,我冇買股票啊! :cry:   

[ Last edited by 試用就要上 on 2008-1-12 at 12:10 ]
作者: 骨總    時間: 2008-1-12 13:31

言論自由要保持 , 但持這個理由而辨某類事情或目空一切凌駕於所有的話...............................後果嚴重!
作者: 試用就要上    時間: 2008-1-12 14:54

要規管就不如管互聯網啊,當然我也不贊成呢,管制大氣電波的法例源於幾十年前,因為當時

是戰爭、打仗、博緊命,太舊 ge 法例用於今天,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temeda    時間: 2008-1-12 18:53

咁Now 呀/ Cable呀 / ESPN 呀要開放英超,西甲等等
作者: pantsu    時間: 2008-1-12 19:2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骨總 at 2008-1-12 13:31:
言論自由要保持 , 但持這個理由而辨某類事情或目空一切凌駕於所有的話...............................後果嚴重!
呢個先至係 " 重點 " :th_up::th_up:
作者: 曼聯球迷    時間: 2008-1-16 08:3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試用就要上 at 2008-1-12 11:42:
言論自由確實要高於一切啊,不然,法官就等同皇帝,用佢喜歡 ge 方法去解釋法例,

用佢喜歡 ge 方法去分析案件和判刑噢,有時候我都感覺到現在社會恢複了君皇制度呢,

=======================

就好似今 ...
兄弟,這個是法治社會,一切講法治,怎能言論自由高於一切,那些泛民主派議員不是常說法治嗎,对自己不利就可有另一說法,真教人佩服
作者: 試用就要上    時間: 2008-1-16 09:3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曼聯球迷 at 2008-1-16 08:39:

兄弟,這個是法治社會,一切講法治,怎能言論自由高於一切,那些泛民主派議員不是常說法治嗎,对自己不利就可有另一說法,真教人佩服
法治是應該的,但現在很多很多很舊法例不是由你、我、大家討論而制定的啊,

是前人趁著眾人忙忙碌碌搵食而    瞞天過海制定出來的,

而通過法例的人也是穿西裝的古惑仔啊,或者咁啦,以後每條新法例都設立

期限,15 年後自動失效!咁會唔會公平 d 呀,加埋每條新例都行試用期,

為期半年,讓市民感受和試用一下 ,半年後再檢討,咁又會唔會公平 d 呀,
作者: szjoe    時間: 2008-1-31 02:14

爲何97前冇人企出來話要開放所謂大氣電波  何解97前冇人行出來要爭取普選

港督。爲何歸還香港給大陸時又唔問問市民意見 點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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