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涉嫌於網上發布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資訊,並且處理逾70萬港元被指是犯罪得益的眾籌款項,今(3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鍾認罪後表示:「我問心無愧」,遭法官打斷,警告他不應在法庭發表政治宣言。
19歲被告鍾翰林承認的分裂國家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他承認的另一項洗黑錢罪,則指他於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處理其在Paypal Hong Kong Limited的帳戶內約13.5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