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後,示威者晚上轉往深水埗一帶集結,其中一名20歲學生被控暴動和非法集結等罪。被告早前承認暴動罪,其餘控罪則獲律政司同意不再起訴,並押後至今(31日)判刑。法庭於判刑時指,雖然被告年輕,但考慮到公眾安全和案件的嚴重性,監禁是唯一合適的刑罰,又指案發於2019年香港受暴力示威衝擊之時,加上案發現場有人投擲汽油彈,危及現場人士安全,而被告戴齊頭盔、面罩等裝備參與示威,明顯不是一時衝動而犯案,故最終判處被告入獄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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