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內地假和尚認行乞罪 罰款800元或改囚3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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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樂樂
時間:
2016-5-4 02:32
標題:
內地假和尚認行乞罪 罰款800元或改囚3天代替
【星島日報報道】醒目市民於前日勞動節當日,在荃灣千色店往港鐵站的天橋上,識破內地假和尚行乞,將他收取施捨的過程用手機拍下,報警處理。湖北假和尚王祖云(68歲)被控一項行乞罪,身穿素色便服的他今被解到荃灣法院提堂,他承認控罪後被判罰款800元,如未能繳交罰款,則改為入獄3天處理。
被告報稱無業,去年4月曾因同類罪行入獄2天。鄭紀航署任主任裁判官質疑,持雙證證的被告於來港首日即到街上行乞,其來港的目的是否只為賺錢。被告起初回答自己來香港玩,指「大陸係咁,住到邊乞到邊」,遭鄭官質疑「我都係中國人,我都知中國民情,大陸冇錢仲可以去旅遊架咩?」,被告最後承認來港是為了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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